“典”优营商环境,“典”亮美好生活。在全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三明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们纷纷行动起来,在三明大地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宏大、形式多样的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似春风化雨润泽着群众的心田,用实际行动“典”亮百姓的美好生活。
文旅融合 普法点亮特色产业
普法宣传遇上文旅产业,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尤溪县与泰宁县给出了不同的精彩答案。
“恭喜你,回答正确。收获纪念品一份!”5月18日,在尤溪县举办的“闽湖杯”福建闽湖休闲垂钓大赛上,憨态可掬的“蒲小法”形象成为群众学法打卡的热门焦点。一旁悬挂的横幅、摆放的展板同样无声却有力地传递着法律知识。“垂钓+法治+趣味互动”的多元模式,让游客在享受休闲娱乐的同时,轻松汲取法律养分,实现了法治与文旅的“双向奔赴”。
同一时间,在泰宁县尚书第古城内,普法志愿者们穿梭于古巷之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古城游览场景,向游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侵权责任等热点问题以及宣传文物保护法。“你们好,这是民法典宣传手册,可以带回去看看,里面都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当泰宁的普法清风拂过古城砖瓦时,闽北山城的烟火气里正蒸腾着另一种法治温度。在热气腾腾的拌面扁肉香气中,一场以“法治护航沙县小吃”为主题的民法典普法行动在沙县区全面铺开。
“王阿姨您看,民法典里明确写着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你的儿子在外地做小吃,不在您的身边,但是您依然不用担心以后的养老问题。”5月27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在社区的凉亭里,耐心地向一位老人讲解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的法律条文;小吃店铺内,志愿者们围绕劳动权益保护、合同规范签订等内容,为小吃业主带去民法典与税法的“知识盛宴”。
这场覆盖全域的普法行动,既守护了沙县小吃产业的根基,也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真正融入群众生活。
多管齐下 普法走进千家万户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当记者畅游宁化县《客家律师说法典》民法典宣传月中的优化营商环境篇,切实感受到了该系列的匠心独运。
“我们依托本局现有15名公职律师专业力量,运用新媒体打造了《客家律师说法典》系列原创普法短视频。通过每期邀请一名公职律师聚焦房屋买卖、劳动纠纷、财产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日常与民生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热点话题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讲解,让群众可以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法律学习,帮助他们提高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宁化县司法局周承钢介绍说。
线上通千户,线下进万家。在闽赣边界的崇山峻岭间,一支名为“边界蒲公英”的普法队伍正活跃在普法一线:他们背着装满漫画普法手册与驿站地图的“法治行囊”,翻山越岭将土地承包、继承权等法律知识送进岩上村的炊烟深处;在田间地头里,他们用“彩礼要不要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等家常话切入,结合农村多发的土地流转、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物权保护等条款讲成“听得懂的理、用得上的法”。
拿着普法手册的村民不禁感慨:“原来民法典不仅管打官司,连地头吵架怎么处理都写得明明白白,真是我们的好帮手!”这些接地气的普法方式,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再是曲高和寡的法律条文,而是成为村民日常生活中触手可及的行为准则。
法治护航 普法激活发展动能
“原来民法典和我们的工作生活这么贴近!这样的普法既实用又暖心!”5月14日,永安市司法局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组织产业园区五十余家民营企业集中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暨“法治体检”活动。
活动中,永安市司法局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为先锋,通过“讲、问、答”互动模式,将全国法治政府创建与民法典宣传深度融合,实现精准普法。同时,联合公安、税务、检察等多部门开展专题讲座,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
不仅如此,还组建专业团队,为企业开展全方位“法治体检”,深入剖析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等风险点,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
“这次‘法治体检’活动非常及时,解决了很多我们在合同签订、债权债务处理、劳务合同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希望今后可以多开展这样的送法进企业活动。”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代表表示。
正如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代表所期盼的“法治春雨”,这场惠企纾困的法治实践正催生出各县(市、区)协同发力的生动图景:三元区在腾飞广场举办主题普法活动,以民法典赋能营商环境与民生保障;明溪县联动税务部门开展侨乡营商宣讲,解读税收法规;大田县举办专项普法讲座,护航企业经营与用工安全……
这些扎实有力的法治实践,正汇聚成推动三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澎湃浪潮,让法治成为这片土地最鲜明的营商底色与发展底气。
尽管民法典宣传月落下帷幕,但三明市的普法征程永不停歇。三明市将持续深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多元化、常态化的普法活动,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真正实现普法“零距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