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备案科 时间:2023-02-07 16:07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要求,现将《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县(市、区)要对照清单,认真梳理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年11月底前完成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并公布。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督促指导。

  二、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市、县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会同事项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纠正变相许可行为。

  三、完善清单动态调整。上级作出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的,市、县审改牵头机构及时做好相应调整。地方性法规草案拟新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和子项,变更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实施机关以及改变设定依据等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市级审改牵头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准备。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需严格与本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附件:三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