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3-24 15:58

  

  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

  “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总结交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塑造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公信力,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现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他法律援助组织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于2014年—2015年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案件类型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案情比较复杂且有较大社会影响;  

  (二)受援人对案件办理情况满意度高;  

  (三)援助人员的论证有力、案件办理效果明显;  

  (四)案件的办理程序规范。  

  三、评选程序  

  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单位、个人推荐,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初审,经县(市、区)司法局同意,报三明市司法局。三明市司法局将组织专家评选后确定。  

  四、评选要求 

 (一)每个县(市、区)、市法援中心公益金协作单位至少报送5个案例参选,字数不少于2000字。  

 (二)结构要求:案例由题目、案件类型、案由、指派单位、承办人、撰写人、案情简介、案件点评七部分组成。  

  1.题目由“受援人+案由+案”组成。  

  2.案件类型不限。  

  3.案由按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填写。  

  4.指派单位填写全称。  

  5.承办人包括“承办单位+案件办理人”。 

  6.撰写人包括“撰写人单位+撰写人”。  

  7.案情简介应从第三人视角书写,坚持客观描述,减少渲染性语言;规范引用法条;文中人名用“姓+某”代替。  

  8. 案件点评要注重专业性,应结合案情,依据法律法规,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证据运用等展开,描述法律援助意义和价值的文字不宜着墨过多。字数应在300字左右,案情特别复杂的不超过500字。  

 (三)案例格式要求:文章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加黑;文章内容用三号字,其中一标题用黑体,二标题用楷体加黑,三标题用仿宋加黑,其余内容用仿宋体。  

 (四)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撰写典型案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  

  五、表彰和宣传  

  评选结果揭晓后,三明市司法局将以适当方式对入选的“十佳法律援助案例”的撰写人员进行表彰,并和主流媒体合作,对参选和入围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六、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应于201563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电子邮箱:fjsmfyzx@126.com;联系人:吴敏;联系电话:8226242),邮件标题为“2014年十佳法律援助案例”。

                              

                                                    三明市司法局

                                                   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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