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律师事务所: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十佳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司[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规定执行,认真做好2015年度十佳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评选工作,并将案件以电子文档形式于9月30日前报送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法律援助工作合同项目模式的律师事务所至少报送1个案例参选。
联系人:吴敏,联系电话:8236322,电子邮箱:fjsmfyzx@126.com
附件:《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十佳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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