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近70岁老人手捧写着“法律援助伸援手,公平正义解民忧”的锦旗来到了将乐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为其维护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去年3月,老人与汤某驾驶的出租车在将乐县动车站广场道路发生碰撞,造成老人受伤,并致其右小腿肿痛、畸形,发生事故后多次找侵害方赔偿未果,老人也不懂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后经他人告知,便带上材料来到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了老人实际情况后当即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当日指派律师办理此案,经律师多次调查取证,该案经调解,老人获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00200元,老人对该办案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近年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常接到群众送来的锦旗、感谢信,这些谢意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也将继续一如既往的坚持“能援优援、可援尽援”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援助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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