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路边玩耍被撞身亡 调解一波三折终平息
来源:沙县司法局 时间:2017-05-11 16:08
  

    2017年3月24日16时许, 8岁的林某涵与其姐姐在南阳乡大基村厦沙高速A8标项目部附玩耍,谁也不会料到,一场灾难会从天而降,夺走这个活泼乱跳、天真可爱的小生命。 

  就在当天同一时间,厦沙高速A8标项目部司机张某春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快速地行使过来,在大基村水冷坑的交叉口处,伴随着一声惨叫,小客车撞上了正在路边玩耍的林某涵。由于事故发生地距离厦沙高速A8标项目部很近,项目部工作人员立即开车将林某涵送往县医院救治。得知事故消息后,南阳乡党委、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第一时间联系外地神经外科专家会诊,但孩子伤情特别严重,虽经3天3夜全力抢救,仍然没能挽留孩子的生命。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及其亲友聚集了40多人来到厦沙A8标项目部讨要说法。孩子奶奶等人在项目部大门口不停地哭丧、点香、烧纸钱,严重影响了项目部的正常工作和秩序。面对如此混乱的局面,南阳乡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警务室民警到现场进行调节,就如何赔偿问题与死者家属进行商谈,分头做好各项工作。但死者家属及亲友人多嘴杂,有的哭,有的吵,有的闹。对于协商处理这一事件,一会儿说谈,一会儿说不谈,情绪极不稳定。更是对前来协助调解的村干部产生了不信任,认为村干部偏袒肇事方,调解工作无法开展。为了稳定局势,避免人多口杂,南阳司法所穆寄东所长提出从个别亲属中寻找突破口。通过与死者姑姑沟通,安抚家属情绪的同时向其表明聚众闹事不但解决不了问题,严重了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提出于3月30日双方到司法所协商调解死亡赔偿事宜。但调解当天,死者家属突然变卦,表示不愿到场调解。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司法所穆所长只好采取迂回路线,在了解到死者舅舅在南阳乡供电所上班后,当即找其舅舅吴某做工作,讲明聚众闹事的严重后果。吴某表示会去作其他亲属的工作,劝解家人依法办事。

  4月1日,双方约定在南阳警务室进行调解,但死者父亲并未到场,仅在电话中表示要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能少于96万元,态度强硬,并表示不会让步。而张某春则表示死者是农村户口且尚属未成年,无法接受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调解再一次陷入僵局。

  经过多方劝导,4月6日,死者父亲终于表示愿意来到南阳司法所接受调解。为了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充分理解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另一方面,通过反复与张某春及厦沙高速A8标项目部代表沟通,使他们有了提高赔偿金额的准备。但死者父亲林某荣要求80万的赔偿与肇事方能够接受的上限43万元差距太大,第三次调解又一次以失败告终。

  此后,司法所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行动,多次对双方做起思想工作。面对死者家属,详细解释了走法律程序法院也很难支持80万元的赔偿要求,希望他们能理智处理,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面对肇事者,则强调法律渠道也许可以少一些赔偿,但一条生命的价值是无法计算的,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多给死者家属一些赔偿。时间一天天过去,在调解人员的不停歇的思想工作下,赔偿价差也在一步步缩小。直至5月7日,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从最开始的96万元,缩小到60万元,而肇事方愿意承担的金额也从原来的38万元提高到53万元。眼看,赔偿金额已很接近,死者家属情绪也不再激动,调解人员一鼓作气再进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2017年5月8日上午,双方终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张某春在除已承担医疗费7万元外,再一次性赔偿林某涵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8万元。自此,在情与法的调解下,一起重大死亡赔偿纠纷终于化解了。

  生命何其珍贵,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事后,司法所人员协同综治办、警务室加强安全宣传和普法宣传,提醒村民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性,珍惜爱护每一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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