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杉城司法所三举措遏制“民转刑” 案件发生
来源:基层科 时间:2021-02-05 16:14

  春节期间为矛盾纠纷高发期,为预防本辖区内“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泰宁县杉城司法所深刻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采取措施,坚决遏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气氛。组织司法所干部利用下村、走访等机会,在辖区范围内进村(居)入户开展“民转刑”典型案例宣传,用鲜活的事例引导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并在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播放LED、悬挂横幅,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摸排,及时上报。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员、信息联络员、网格员等人员的作用,实行一周一排查一上报工作制度,特别是重点排查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医患纠纷、经济纠纷等易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已排查上报5件“民转刑”隐患风险。

  三是加强联调,形成合力。整合基层调解资源,将排查出的“民转刑”隐患风险分解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规定完成时限。定期召开联席会,召集责任单位、派出所、妇联、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民转刑”隐患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商讨化解办法,集中各方力量合力化解,坚决防止矛盾激化产生“民转刑”案件。目前,本辖区内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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