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一站式”调解平台。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由乡(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等职能部门共同组建,无独立编制,办公场所设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日常调处工作主要由司法所负责,派驻专职调解员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值守,实行统一排查、受理、办理和引导分流。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实现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等工作融合式衔接,一体化办公。目前全县9个乡镇已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实现“一站式”调解工作全覆盖。
汇聚“闭环式”化解合力。组建高质量矛盾纠纷服务队伍,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有效发挥他们在收集、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2022年以来,全县实现乡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全覆盖,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率达77%。完善“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调处责任闭环”。村级调解组织依托村(居)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排查周研判制度,发现矛盾纠纷隐患第一时间介入调处或上报。乡(镇)一级调解组织依托乡(镇)“一站式”调解平台,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分类调处化解,实现绝大部分矛盾纠纷不出乡镇。今年以来,全县镇村两级共调处矛盾纠纷311件,调处成功率达100%。
构建“一体化”保障机制。经费保障常态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夯实调解工作基础保障,严格落实调解员案件补贴,根据案件难度、类型进行以案定补,疑难案件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22年,全县预计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7.83万元。队伍建设专职化。部署开展个人调解室和品牌调解创建工作,完善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目前全县共有2个市级金牌调解室,一级调解员1名,三级调解员1名,四级调解员2名。同时,落实分级培训和案件补贴制度,提升调解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和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