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建宁县在边界地区培养法律明白人370名、法治带头人155名,建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58支、“明(明情理、明因果、明法纪)解纷”调解小分队62支,打造五联工作机制的“边界枫桥”维护闽赣边界一方和谐。近三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涉案赔偿金额800余万元,调处成功率达100%。2023年9月,闽赣边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年,建宁县“边界枫桥”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像建宁县“边界枫桥”的解纷工作法在三明市还有许多。近年来,三明市司法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加强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组织领导。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践行、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司法服务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切入点。在全市培育总结“系列枫桥”新品牌,深入基层探索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
着重排查,确保纠纷化解“零死角”
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主动深入到困难群众多、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加大基层保障,确保排查责任。发挥人民调解植根基层、遍布城乡、贴近群众的基础优势,在乡村前沿打造由县乡村三级财政保障的村(居)专职调解员队伍,在纠纷多发,有条件的村(居)配备专职调解员,全市村(居)专职调解员1257名,配备率达64%。针对婚姻家庭纠纷隐蔽性较大的情况,在市县两级婚姻登记中心前沿打造由专职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组成的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队伍。有效挽回了数千对婚姻破裂边缘的家庭。通过排查队伍的组建,极好地解决了最基层纠纷的排查难题,成为大量基层矛盾纠纷的“上游”“过滤网”。把握重点纠纷,着力解难点纠纷。坚持属地原则,以村(居)为基本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深入细致滚动排查欠薪欠款、合同债务纠纷、医患纠纷等纠纷易发领域,将关注点放在社会群体身上,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如:清流县司法局在清流县台创园建立“涉台枫桥”机制,主动为在大陆创业就业的台商台胞提高优质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4月,清流县司法局主动带律师深入台创园排查,了解到台企某茶饮有限公司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而产生债务纠纷,立即引导开展调解工作,高效圆满化解该起矛盾纠纷。建立横向联动,打造有效机制。提早分析研判,与相关部门协调建立纠纷排查机制,如: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建立“园区枫桥”机制,在企业集中、职工集中的工业园区中设置调解工作室,并聘请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园区内第一时间排查化解劳动纠纷,有效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2023年以来,化解园区纠纷190余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此外,市司法局还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妇联等部门单位联合出台各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有效铸牢纠纷排查网。
着重化解,守好基层“第一道防线”
泰宁县域内有多处旅游风景区,游客众多,泰宁县司法局为化解游客在旅游途中的矛盾纠纷打造了“景区枫桥”纠纷化解机制。2023年10月,某市游客朱某(76岁)与儿媳陈某在泰宁县某景区旅游。因天色已晚,朱某某在路过天井时一脚踩空不慎摔倒,经医院治疗,朱某某被诊为骨裂。朱某要求景区赔偿10万元,由于双方差距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县人民调解中心古城调解室第一时间启动“景区枫桥”机制,联合法院、公安等人员与调解员进行联动调解。最终圆满化解该起纠纷。
2023年底,为缓解物业类矛盾纠纷量大、涉及人员众多的问题,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市城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整合资源、明确职责、群众参与、保障权利”为导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最大限度整合解决物业纠纷力量,积极构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通过细化明确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基层组织、物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多方职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渠道衔接机制,全面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诉前化解,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打造良好物业服务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个县(市、区)成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53个。
2023年,全市人民调解案件4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案件同比增长。全市138个行政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万9千余件,化解成功率66.9%。
着重宣传,提高群众纠纷和解意识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市司法局探索既保持传统宣传模式,又拓展新媒体宣传手段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机制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优势,引导人民群众优先选择和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全市充分开展“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市县两级制定“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各自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沙县区开展演讲比赛的形式开展宣传;永安市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力量,走村入户、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清流县主动对接县台创园,依托“台胞台企服务保障工作微信群”开展宣传活动;建宁县对接与江西交界的乡镇,充分发挥边界法律明白人及调解员队伍力量,开展圩天普法宣传“枫桥经验”。
2023年来,市司法局与省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调解有一套》栏目合作,全年录播调解专题片20期。加大信息宣传考评力度,在年初将人民调解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机制,有效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全市全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宣传人民调解两百余条,市级以上370余条。市县两级多篇宣传稿件被《长安实践》、《学习强国》等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广泛宣传2019-2021年度全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人民调解案例库被市级采纳13篇,省级采纳6篇,司法部采纳1篇。三明市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2023年度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着重提升,做好典型经验推广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活动,变被动为主动、化理论为实践,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系列枫桥”经验总结提炼工作。将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纳入2023年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创新建宁县“边界枫桥”、明溪县“侨乡枫桥”、清流县“乡贤枫桥”、泰宁县“旅游枫桥”、沙县“小吃枫桥”等新品牌。其中,《建宁县“五联工作机制”打造“边界枫桥”》《清流县打造“乡贤枫桥”新机制》《尤溪县“基点调解”模式 创新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典型经验被省司法厅推广。明溪县“侨乡枫桥”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被列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经验陈列馆展示。清流县“乡贤枫桥”、尤溪县“基点调解”、建宁县“边界枫桥”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三元区“生态枫桥”、清流县“涉台枫桥”入选三明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沙县、宁化、建宁、泰宁、大田、清流共7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入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个人。
2023年9月,闽赣边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大田县沈小云、尤溪县阮锡亮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开展人民调解评先评优工作,推荐表彰优秀的调委会和调解员。2023年全市评出新一批等级调解员,全市现共有一级调解员8名,二级调解员19名,三级调解员44名,四级调解员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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