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律师
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法援律师: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试行)》,202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中旬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律师执业证(工作证)的专(兼)职律师、公职(司)律师及法援律师。考核的内容为:1.执业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2.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3.受行政、行业奖惩情况;4.业务开展情况;5.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6.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情况。
二、工作流程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司〔2022〕44号)和《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律通〔2022〕5号)文件通知,2021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通过“福建省律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
(一)全市律师(含专职、兼职、公职、公司、法援律师)应于4月10日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12348福建法网(网址:fj.12348.gov.cn)点击“律师服务”模块,进入“福建省律师信息服务系统”,对基本信息认真、全面进行核查补全,重点排查政治面貌、党组织名称等是否准确规范,是否遗漏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项(如需要公示的年度考核、处罚、处分、专业律师评定、分所等信息,律师个人简介和个人简历是否正确等)。按“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律师只有通过基本信息核查的,才能进行年度考核申报。点击“年度考核”模块,按指令填报《执业年度考核申报表》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律师年度考核。全市律师应按要求提交执业承诺。
(二)专职(兼职)律师应对照《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其进行评议,初定年度考核等次,填写《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附件2)。
(三)市律协在律师所在执业机构初评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和评定。由奖励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考评,确定等次,必要时,抽查、走访部分律师事务所。
(四)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市律协责令其限期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五)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于5月9日-13日交至三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盖考核备案章。律师执业证考核栏盖满需换证的,应填写《2021年律师执业证换证登记表》(附件8),并附上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应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清晰注明姓名、单位名称)交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三、考核等次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律师考核情况作为今后律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一)律师考评得分在80分(含本数)以上,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
1.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2.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
4.能够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二)律师考评得分在70分(含本数)以上,79分以下,或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
1.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
2.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3.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三)律师考评得分69分以下或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1.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未按要求改正的;
2.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3.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会员义务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不评定等次。
(五)律师涉嫌违法违规有事实证据,正在接受查处的,或者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暂缓确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再予审查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各律师所、各公职、公司、法援律师应于4月24日前将会员费汇至律师协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律师所会员费或**律师会员费。户名:三明市律师协会,账号:35001647037050001141,开户行:三明建行徐碧支行。会员费按《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费收取办法》和2011年11月市律师协会五届二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标准缴纳,具体是:
1.市区各律师事务所每年12000元。各县(市)律师事务所每年4500元。年度考核时执业律师2人以下(含2人)个人律师事务所按一半标准缴纳。
2.市区专职律师会员费每年1200元,兼职律师每年600元;各县(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每年800元,兼职律师每年400元。
3.市区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每年600元;
4.公司律师每年600元;
5.各县(市)公职律师、法援律师每年400元。
6.新成立律师事务所和新领证律师按领证后的第二月起,按月缴纳会员费。
7.2022年1月1日后新领证的律师不用缴纳会员费。另外,根据省律协《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加强对青年律师帮扶工作的通知》闽律通〔2022〕6号文件精神,市律协对凡年龄不满三十五岁且执业不满三年(1987年3月1日后出生,2019年3月1日后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免除其应交纳的2021年度个人会员费(该项会员费按规定于2021年度交纳)。
(二)根据《三明市律师协会会员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年度考核前,专职律师在自愿原则前提下,每人捐款不少于100元。请各所积极组织律师捐款。各律师所收齐捐款后,于4月24日前单独转账至律协账户。不要与会员费同一笔转账(备注**律师所互助基金捐款)。另外,各律师所应将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汇总报市律协,电子邮箱527950098@qq.com。市律协收齐后,向各律师所通报捐款名单,及互助金收支情况。
(三)专(兼)职律师、在律师所工作满3年的内勤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费150元,律协和律师所各承担保费75元。实习律师需投保的,由律师所自行承担150元保费。请各律师所、各公职、公司、法援律师将执业年度考核申报表(附件2或附件3或附件4)交(寄)至律协秘书处。律师所承担的保费部份要于4月24日前汇至市律协。保费要单独转账(备注**律师所意外保险费)。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福州五一公司联系人江优静,电话:13950417076。
附件:1.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分表
2.专(兼)职、法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申报表
3.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申报表、
4.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申报表
5.参保意外伤害险人员名单
6.福建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
7.三明市律所、律师缴纳2021年会员费名单
8.2021年律师执业证换证登记表
三明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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