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起草了《三明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类)(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1月22日前反馈到市司法局(电子邮箱:smsfjlgk@qq.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黄彩萍,电话:0598-8291011。
附件:1.《三明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类)(征求意见稿)》
2.三明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类)征求意见表
三明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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