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笑的“律师大姐”——访优秀律师谢慧敏
来源:市司法局律管科 时间:2018-06-19 16:42
●本报记者 苏莉 文/图
  走进谢慧敏律师的办公室,墙上挂满的锦旗十分惹眼。“这些都是当事人送的,还有一些在以前的办公室,这里放不下。”谢慧敏笑着说。
  接触过谢慧敏的人,都会被她甜美的笑容所吸引,被她专业、无私的态度所折服。在三明律师界,这位爱笑的律师大姐名气可不小,先后获得了我市“2011-2013年度优秀女律师”“优秀党员律师”,福建省“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等荣誉。
  付出百分百的努力   出生在沙县南霞乡霞村村的谢慧敏,从小就有一颗不服输的心。23岁时,谢慧敏到沙县一家公司应聘,33个人争一个职位,就她的学历最低。面试结束后,每天她都早早来到应聘的公司,一开门就主动帮忙做卫生,接待客人。老板见了,就找她谈话:“慧敏,我们可还没录取你,你做这么多事是没有工资的。”
  谢慧敏笑着说:“我当时只是想找一个能长见识的地方,学一天是一天,听听大家对每件事的不同见解,能学到很多经验,有没有工资真的没关系。”
  凭着这股好学的劲儿,谢慧敏不仅如愿获聘,还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因为从事的是房地产信息咨询业务,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知识很多,1996年我就参加了市司法局大专自考班,攻读华侨大学律师专业。2000年毕业后,又报考了江南大学的本科,就读法学专业。”谢慧敏说。
  “慧敏姐每天脸上都挂着笑容,她待人很亲切、很真诚,对待工作很有责任心和上进心,一有什么不会的就主动去查、去学,是我们年轻律师的榜样。”说起谢慧敏,年轻律师们个个竖起大拇指。
  把当事人利益放首位  从业过程中,谢慧敏始终坚持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对自己的业务要求精益求精,力求用精湛的法律业务水准为当事人预防及解决法律问题。
  因为之前从事过房地产业,对于这方面的案件,谢慧敏可以说得心应手。“在办理一个房产案件中,我在询问当事人是否发现对方近期有什么动静时,他就告诉我,前两天有城管到对方家里。”谢慧敏说,“对方这是要办理房产过户。因为在沙县,要转移房产需要开具无违章证明,于是我就连夜写诉讼材料及诉讼保全申请,第二天就去法院立案并申请保全对方房产。最后,成功帮助当事人及时保全了对方正在转移的房产。”
  一直以来,谢慧敏总是从自己办理的各类案件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归纳办理过程中的成功与不足,时刻鞭策自己不断努力学习,一步一个脚印地办好每一个案件。
  关注弱势群体  作为一位知名度较广的律师,谢慧敏每年的案件不少,但她仍坚持接受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近6年来,她接受指派民事和刑事的法律援助对象达60多人,最多的一年达到了10多件。
  “即使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也应接受法援案件的指派,因为这是律师应尽的社会义务。弱势群体更应该获得法律帮助,我想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谢慧敏说。
  “这是2010年的一个继承案件。受援人魏某70多岁,他的儿子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媳妇、孙女与他的关系很差,并且媳妇与其儿子离过两次婚,而最后一次复婚是在儿子住院时,这不免让人产生怀疑。”谢慧敏介绍道。
  “接到这个法援案件后,我先后到公安局申请调查魏某儿子的死亡证明,以及媳妇、孙女打老人,老人报110的材料,到民政局查婚姻登记情况,到其儿子的原单位查看抚恤金、工资发放证明,收集证据整整花了一个月时间。法院开庭时,老人情绪激动,我就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以亲情为主线发表与案件有关的意见。”谢慧敏说,“连法官都被我感动了,我还记得当时法官对我说,看得出来你做了很多工作,把对方前来旁听的亲人都感动了。”
  就这样,一个棘手的案件,上午才开的庭,下午就调解了,老人也得到了自己应得的份额。
  谢慧敏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每位律师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她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己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转载自三明日报20180619期【第 A2 版:本市新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