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的公告
来源:审批科 时间:2020-08-03 17:52
  

 

  根据司法部20191129日发布的公告(第11号)和2020729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福建省司法厅的公告,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8109时至14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824日至25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4号三明市司法局窗口。

  2、申请人应当遵守三明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二)现场审核应当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注意事项

  1、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应当由本人前来办理。

  2、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按照司法部的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亲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4、其他相关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查询。

  5、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间内申领的,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598-8241795

              三明市司法局

                                                                20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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