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朋友们:
你们好!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即,我省各考区将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查作弊行为,全力营造诚信参考、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为确保全体考生顺利、安全参加考试,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和意外发生,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牢记考试重要时间节点和考试安排
(一)客观题考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1日至30日。
2.客观题考试时间。
第1批次考试时间10月31日,试卷一9:00-12:00、试卷二14:30-17:30;
第2批次考试时间11月1日,试卷一9:00-12:00、试卷二14:30-17:30。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主观题考试。
1.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报名主观题考试,今年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
2.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3.考试时间:11月28日9:00-13:00。
4.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今年纸笔答题方式与去年的不同是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5.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6.在我省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只能在我省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我省主观题考试考区,将根据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和分布情况,在客观题考区的基础上,统一规划,适当合并。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员到合并后的考区考试。
二、认真复习备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重测试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必须靠平时的学习和积累。考试期间,要树立信心,消除压力,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个工作环节科学、严谨、严密,不要相信和购买不法分子提供的考试原题、有内部消息等欺骗性材料,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所谓“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题答案”,不要使用各种所谓的“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保持清醒的头脑,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应考,切勿上当受骗。
三、做好考前准备。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确实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可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打印;准考证打印后,务必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核实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地址及所在考场,做好应考准备;务必携带好本人准考证、本人网上报名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一次性口罩参加考试;下载好“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属于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人员,要携带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四、配合疫情防控。
(一)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
(二)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要认真阅读《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后),考试期间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为疫情防控增加的相关措施所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五、积极配合查验。今年我省继续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验、人像快速识别等;请提前做好准备,每场考试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或考场时,应当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依次有序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
六、遵守考试纪律。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各考场门口将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探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用品、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禁止带入考场的随身携带物品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七、严防作弊行为。务必要诚信参加考试,认真阅读《刑法修正案(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利用“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期间,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无线电监测、作弊克主动式隐形耳机探测器、考场无线电信号全屏蔽、使用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等高科技防作弊措施,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八、特别注意事项
(一)务必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不聚集。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考生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严禁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文字、符号。
(三)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确认电子答题数据全部提交上传后,有序离开考场。
(四)纸笔答题的,应当在答卷设定的答题区域作答,一定要注意答题顺序。因考生自身原因损坏答卷,填写(填涂)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扫描和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将纸质答卷和考场配发材料放置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各位考生朋友们,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应试环境是我们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自尊、自强、自信,诚信应考,公平竞争!衷心祝愿你们在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附件: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福建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依据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申领“八闽健康码”
考前,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八闽健康码”状态,保持“八闽健康码”状态为绿码。
二、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一)应于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
(二)考生在考前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遵守防疫规定
(一)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八闽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且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要求。
(二)曾经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
1.如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2.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须在本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近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考对象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考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应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检测于开考前60分钟开始,体温低于37.3℃且“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对体温检测达到37.3℃及以上等身体异常的考生,应将其带到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医务专家进行询问,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对前述第(二)点所列对象未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五)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考试入场及考后离场时需全程佩戴。考试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在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四、健康承诺
(一)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认真阅读《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
(二)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不聚集。
(二)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考生应密切关注考区当地防疫政策,并遵守考试所属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的防控工作。
六、咨询电话
福州市0591-83319614
厦门市0592-2367273
宁德市0593-2250365
莆田市0594-2696044
泉州市0595-28380670
漳州市0596-2934126
龙岩市0597-2800661
三明市0598-8241795
南平市0599-8060707
福建省0591-83714840/83785711/83770270
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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