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学历学位)
四、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其他)
五、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文: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学历学位)
(申请人姓名):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提交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经审查,你所提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信息材料,未能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核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请你于年月日前向本机关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信息查询结果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
特此通知。
司法行政机关
年月日
温馨提示:请在申请学历认证时注明“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学历认证机构将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其他)
(申请人姓名):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提交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经审查,你需提交 等补正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请你于年月日前向本机关提交补正材料。
特此通知。
司法行政机关
年月日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文号:
(申请人姓名):
年月日,你向提交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相关依据附后,双面打印)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3、《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
(三)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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