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私订款”为 回归架桥梁
来源:社矫科 时间:2022-01-12 15:55

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降低重新犯罪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建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有“私订款”——通过辖区内的行政村委员会依法协助、提供服务的方式,引进社区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为核心、社区组织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一、配合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

通过实地查访、当面约谈、对接相关单位等,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情况,对适用社区矫正可能产生的社区影响、再犯罪风险以及是否具备监管教育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二、协助司法所组建矫正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共同协商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三、制定、调整和落实社区矫正方案

从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时间、犯罪类型、性别、年龄等多维度出发,分段、分级、分类,协助建立个性化矫正方案,并根据人员变化等实际情况实时调整;按照矫正方案,协助开展个案个性化矫正工作;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和教育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查访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三、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服务

按照拟定的集中教育计划,每月定期开展两次集中教育活动,从社区矫正对象需求出发,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知识、党史主题学习教育。

四、心理矫正服务

依托社区矫正中心社工工作室,根据入矫后社区矫正对象填写的心理测量表开展心理矫正服务,为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并于每季度形成心理矫正工作分析报告。

五、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司法所改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方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实地走访了解的基础上,征求社区矫正对象职业、培训需求,建立灵活多样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形式,协助社区矫正对象申请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指导等服务。

六、困难帮扶服务

协助由于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或其他低收入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物质帮助和心理支持,维持生活需求,保障生活水平,链接其他社会资源进行帮扶救助。

通过村、社区依法协助、提供服务的方式,引进社区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既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人手不足、帮教方式单一、心理矫治效果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转变,实现了多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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