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砌好“教育砖”,筑牢“意识”墙。每周学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定期开展个别谈话,端正矫正态度,增强身份意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引导矫正对象严格遵纪守法,杜绝再次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砌好“走访砖”,筑牢“情况”墙。对在册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邻居、所在社区(村)等进行全面的走访摸排,重点做好感情有纠纷、经济有困难、邻里有矛盾、就业无门路、家庭有变故、性格较怪异等对象的教育管控工作,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动向清、情况明”,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砌好“报告砖”,筑牢“监管”墙。各司法所采用“线上+线下”监管方式,实施个人行踪日核查、微信日报告、点验核查等监管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即时定位、活动轨迹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私自外出现象,严密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线上与线下的紧密配合,人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借助科技手段强化信息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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