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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打造“活水济航”品牌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化“一县一品牌”培育工作
来源:尤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时间:2023-06-30 15:53 浏览量:

  

  尤溪是朱熹诞生地,是朱子文化的“源头活水”,具有深厚的朱子文化底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动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尤溪县司法局充分挖掘朱子文化内涵,将其融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打造“活水济航”品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化“一县一品牌”培育工作。

  2023年5月26日,尤溪县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尤溪县社区矫正社会化“活水济航”品牌培育方案》。方案明确将“活水济航”品牌作为尤溪县社区矫正社会化“一县一品牌”项目进行培育,成立“朱子矫思社”社区矫正社会志愿组织,在朱子文化园建立“熹新堂”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依托该基地融合开展公益活动、教育帮扶等业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服务。

  会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刘怀明,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罗炳良共同为“熹新堂”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揭牌,熹新堂”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正式挂牌成立。“熹新堂”,“熹”取义朱熹和“光明”字义,“新”代表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熹新”谐音“希新”“习新”“惜新”,寓意希望社区矫正对象有新开始,能通过学习而自新,进而珍惜新生。“熹新堂”即是引导社会力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学习朱子文化等优秀传统道德和法律法规,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的大学堂。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吴悌森为“朱子矫思社”社区矫正社会志愿组织授旗。“朱子矫思社”是由县司法局指导成立的社区矫正社会志愿组织,负责承接社区矫正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和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公益活动、困难帮扶等业务。“朱子”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将朱子文化融入社区矫正社会组织工作;“矫思”源于朱熹曾设立“教思堂”教化百姓,与矫正教育功能相通,又“矫思”是“正心”之意(出处为汉·扬雄《法言·修身》:“修身以为弓,矫思以为矢,立义以为的,奠而后发,发必中矣。”),字面意思为“矫正思想”,符合社区矫正思想教育的性质;“社”体现是社会化的结社组织机构,为今后吸纳志愿者、争取经费支持、募集社会资金参与等预留衔接地位。

  截至目前,县委党校、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律师所等十几家单位参与了品牌培育工作,共招录党校讲师、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人民教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专家、律师、司法助理员等各类志愿者40余名,为“活水济航”品牌运行提供了多样化的志愿服务。同时,制作“活水济航”工作手册、统一“朱子矫思社”志愿者服装,有力保障了“活水济航”品牌项目顺利开展。

  下一步,尤溪县将以创建“活水济航”社区矫正社会化品牌项目为契机,依托尤溪县朱子文化公园具有厚重文化积淀、优良建设基础的有利条件,在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中,充分发挥“以文化滋养心灵,以文化涵育德行,以文化引领风尚”的独特功能,丰富拓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内容,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境界和文化素养,推动全县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平安尤溪、法治尤溪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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