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严把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三道关”
来源:大田县司法局 时间:2023-09-28 16:01

  为了做好对跨区域活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大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强化各项监管措施,联合多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把牢“审批关”、“监管关”、“思想关”,实现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也“管得住”。

  一、走访调查,把牢“审批关”

  在办理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的过程中,为充分准确了解外出需求、外出风险、社会评价等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携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一同到其工作场所及租住地开展走访调查,通过查看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租房合同、走访邻居、同事及租住地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了解经营情况及日常活动,确认其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后续监管的可行性。

  二、多方联动,把牢“监管关”

  为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在跨区域流动中发生脱管问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各项监管措施,依托信息化核查、社区矫正小组、跨区域协作三项机制,强化跨区域日常矫正监督工作。一是通过平台实时定位监控第一时间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杜绝“人机分离”、私自外出等违规情况,实现对其有效监管。二是将村委会成员、派出所干警纳入社区矫正小组成员,以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做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三是社区矫正对象租住地村(委会进行联动,通过网格员定期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遇到突发问题及时反馈。

  三、教育警示,把牢“思想关”

  社区矫正对象在跨区域流动中,容易因思想松懈而发生违法违规情况,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把牢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关”是重中之重。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法律意识,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增加对的个别教育和警示教育频次,并通过讲解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被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的案例,达到以案释法、引以为戒的效果要求其珍惜机会,在跨区域活动期间注意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大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始终立足社区矫正职能,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在严格执法中贯彻刑事执行的“力度”,在教育帮扶中体现社区矫正的“温度”,不断夯实日常监管实效。翁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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