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老赖?法律有办法!
来源:大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时间:2024-01-31 09:16

  “我没钱,我就不还你们,能拿我咋地?”

  这可能是老赖最常说的一句话了。这不,大田县石牌司法所就来了一位刚被法律制裁的“老赖”。

  魏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经了解,魏某先前因无故缺席、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且拒不履行与债权人生效判决的义务,人民法院决定对魏某进行司法拘留,但因未发现被执行人魏某的下落而无法执行。魏某在明知其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仍将工资收入及他人借款共计10万余元,用于个人开销等,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有钱不还,这不就是名副其实的“老赖”嘛?

  并非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在入矫时,都能做到“心服口服”。在入矫谈话时,石牌司法所就了解到魏某所谓的“委屈”:此前是在外省某公司做水产养殖师傅,月收入约有1万元左右。先前的民事债务纠纷,属于“三角债”,总想着等别人先还他钱,他再拿去偿还剩下欠款,不能只有自己“吃亏”,别人都不还自己,自己凭什么去还别人?又觉得只要自己名下没有钱,法院也拿自己没有办法。“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是的代价就是触犯法律,从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

  他的错误认知,导致初入矫时比其他人更难监管:例如每次谈话时他总不愿认同人民法院对其判决,说道:“我没错!凭什么只罚我?”这种打心底里的不服气让司法所工作人员非常头疼。

  为了扭转其不认罪不伏法的态度,其矫正小组成员多次对其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并向其讲解有关的案例故事。工作人员在讲解一个个相关案例过程中,将每个案例背后犯罪人员的心理、行为定性及最终的法律后果进行生动阐述,让魏某产生“共情”,让他明白法律是有办法“治”老赖的。在大家努力下,他慢慢转变思想,和刚入矫时有了很大的不同,综合评估确实没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后,考虑到魏某的特长在本辖区内确实无法发挥,且外省某厂老板也一再邀请其继续回去工作,大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指导其申请执行地变更,方便其创业就业,让他“腰包鼓一点,思想动态稳一点”,以更好地融入社会。

  在石牌司法所的报请批准下,魏某很快顺利地办好执行地变更的相关手续。临走前,魏某特地到石牌司法所感谢工作人员的耐心教导以及帮助解决生活经济来源。近期,魏某通过电话主动联系我们,表示现在他深知触犯法律必定要付出相应代价,也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并表示后续会还清欠款,下决心彻底摘掉“老赖”这顶帽子,做诚信守法的好公民。

  工作中经常可以碰见思想各异表现不一的社区矫正对象,有的腼腼腆腆生怕别人知道他犯过错;有的嚣张跋扈总觉得“老子天下第一”;有的跟个“没事人”一样总觉得只是犯错而已没什么大不了。而社区矫正,正是给这些对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罪犯一个在社会中重新改过自新的机会。所谓矫正必先“矫心”,通过解开“心结”,从而解开“法结”。只有让这些犯过错的人意识到“问题有人管,困难有人帮”让他们不敢、不能、不想再犯错,我们才算是“帮到点上”“到根上”。所以,莫拿“意气”当“硬气”,去挑战法律的底线。 (徐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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