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司法局翠江司法所位于城区,辖区内涉及个体、企业管理等矫正对象多。近年来,司法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细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走出了自己的一条路。
一是做好“异地准入”衔接工作。针对户籍不在辖区,又无法提供长期居住证明材料的,根据其提供的营业执照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司法所在深入企业核实情况,并征询社区意见基础上,对情况属实的,秉着“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原则,予以接收。
二是做好“排查走访”登记工作。司法所结合日常监管要求,每月都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矫正对象经营现状,并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单位和从事自主经营等情况的登记。对在排查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的问题,司法所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地向不同的部门和单位反馈,尽力帮涉企社矫对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是做好“请假外出”申报工作。对于涉企社矫对象需要请假外出的,司法所严格执行外出制度,对确需外出进货、培训学习、洽谈业务等的,在收集好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向宁化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申请,为其提供便利。
四是做好“检察听证”活动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增强社区矫正透明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于因工作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涉企实际控制人、企业主管,在调查了解基础上,会同县检察院召集律师、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人员召开公开听证会,评议是否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条件,切实解决了涉企矫正对象正常经营活动,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五是做好“外出期间”监管工作。对于已经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外出期间,通过打卡、电话、微信等方式,每日随时抽查或核实外出对象的活动情况,并登记在册,确保外出期间平安。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按期返回。
六是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司法所结合日常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法治宣传学习,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问题的能力。对在排查走访中了解的矛盾纠纷,司法所第一时间介入,参与化解。对化解不了的,建议其走法律途径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努力把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翠江司法所通过细化日常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有效地帮助和提高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质量,让他们感受到司法行政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助力了宁化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童长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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