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丨以案为鉴,明法守纪——“五一”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清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时间:2024-05-09 16:03

  为强化社区矫正监管,保障五一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清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开展“五一”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报了本月违纪处分情况,以身边的案例警醒社区矫正对象,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

  一是摒除侥幸心理。不要心存侥幸,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违规外出,必然被查;二是知敬畏,守法纪。在矫一天,就要服从监管一日。对待法律法规要心存敬畏,才不会滋生昏暗混乱、违纪乱法的行为,导致撤销缓刑的不利后果;三是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要求。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任何事物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的错误一旦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和纠治,会引起更大的错误。

  在警示教育活动期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进行走访,从五方面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了“五一”劳动节期间注意事项:

  一、未经审批不得外出,不能离开清流县域。

  二、每天按时打卡,及时接听抽查电话,通过在矫通APP进行适时打卡。

  三、注意交通安全,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雨天要注意控制车速,不开快车。

  四、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和手机卡,不得将以上证件借给他人使用。

  五、做事要三思而后行。牢记自身身份,做人做事应低调踏实,不引发、介入矛盾纠纷,一旦遇到矛盾纠纷,要依法正确、理性处理。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为“五一”期间辖区内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阙王玮、林锋、李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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