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醒社区矫正对象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矫正态度,8月15日,清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清流县检察院开展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以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案为契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对在册85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一、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会上首先由清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某被裁定撤销缓刑的法律文书,后结合案例对相关社矫管理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强调,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以林某某为戒,严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监管,不可触碰违规违法红线。
二、注重法治教育 提升法律意识
清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赖传根通报了2024年来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未经请假外出被给予警告的案例,强调违反监管规定的严重后果,通过以案释法,警示大家要引以为戒,牢记教训,增强服刑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避免重蹈覆辙。还从法理人情角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心理疏导,引导大家加强自我约束、珍惜相对自由,算好自由、经济、家庭、亲情“四笔账”。
三、重视个别教育 严守安全红线
会后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态、工作生活及近期矫正情况,警醒社矫对象端正改造态度,督促其增强服刑意识及法治观念。
此次警示教育大会,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参会态度端正,听课认真,普遍反馈接受教育后,思想上敲响了警钟,今后一定遵纪守法,积极改造,做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陈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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