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筑牢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1月17日,泰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2025年社区矫正节前集中警示教育。
节前教育,警钟长鸣
泰宁县司法局分管领导通报了2024年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并再次强调了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提醒:
一是要明确身份,禁止“放飞自我”。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重要节日,要牢记身份意识,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二是要服从监管,禁止不假外出。不得未经请假私自离开泰宁县,每日按时通过“在矫通”APP确认位置信息,按照要求接受通话、视频、共享实时位置等信息化核查工作。
三是要遵纪守法,禁止重新犯罪。要时刻牢记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社区矫正监管,特别是在春节两会期间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参与赌博、诈骗类犯罪活动,遇到矛盾纠纷要冷静克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防患于心,反诈于行
为有效预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春节期间反诈意识,泰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邀请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诈专题讲座。工作人员从近年来发生的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入手,结合现实生活中频发的刷单诈骗、网络贷款、AI换脸、冒充公检法人员等诈骗手段逐一分析,揭露电信诈骗犯罪伎俩,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防患于心、反诈于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和抵制电信诈骗,不要将个人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售或出借,不得参与诈骗犯罪。
生命无价,拒绝酒驾
为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等再犯罪情况发生,泰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邀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生命无价 拒绝酒驾”专题警示教育,通过详细讲解酒驾醉驾相关规定、以案释法、观看酒驾视频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算清酒驾醉驾应承担的法律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牢固树立“酒驾是高压线”的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根弦,拒绝侥幸心理,加强自我约束,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避免重新犯罪。
通过此次节前集中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巩固了社区矫正监管防线。下一步,泰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将继续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核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织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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