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持续开展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切实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5年7月29日,邀请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全县21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会上,县公安局作《远离电信诈骗与洗钱犯罪,重启人生新征程》专题警示教育课,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指引正确人生方向。县检察院对7月28日两高一部出台《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的定罪、量刑标准等重点章节进行了解说,教育社区矫正对象不得将个人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非法出售、出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读传输等技术支持。县法院结合日常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浅出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县社矫局要求矫正对象,深刻汲取本次警示教育的要义,务必认清自身“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法律身份,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身份之责,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积极主动配合监督管理。要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法律尊严不容亵渎,矫正纪律不容挑战。对于任何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社区矫正机构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予以惩处。希望矫正对象明晰违规后果,切勿以身试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宁化县通过持续开展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参会社区矫正对象表示要树立正确价值观、人生观,避免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增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免疫力”,有效消除了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不利因素,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