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来源:复议科 时间:2020-12-16 11:17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有关单位法制工作机构:

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88号)《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闽司办[2020]29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上要求,相关统计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率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造成一定后果的,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0”填报、“0”说明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的,仍需登入系统填写0”后上报提交,只有上报提交成功后方算填报完毕;本年度未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无需通过系统填报,但仍应提供包含今年未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已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平台案件数等情况的《说明》。

二、关于行政应诉案件填报注意事项

今年统计制度有所变化(如将共同应诉案件由原行政行为机关统计修改为由复议机关统计),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统计制度后于20201231日上午下班之前将行政应诉案件通过http://fyys.chinalaw.gov.cn(互联网)填报完毕。经系统提交三明市人民政府后(含本年度无案件单位),请将《应诉案件统计表一》《应诉案件统计表二》报送三明市司法局。

各县(市、区)、各部门自行报送的行政应诉案件数将与法院汇总统计的案件数进行比对,如有出入,将进行全市通报。

三、关于行政复议案件填报事项

各单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平台http://59.255.5.131:8085/(政务外网)实时录入。本年度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尚未录完的,请务必于20201231日上午下班之前全部录入完毕,并将今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数量、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平台案件数等相关情况形成《说明》后报送三明市司法局。

四、关于材料报送要求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单项案件数量5件以上(含5件)的报送单位,应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撰写并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统计分析报告》《应诉案件统计表一》《应诉案件统计表二》《说明》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三明市司法局邮箱smfyysk@163.com,纸质版材料请报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换或邮寄至三明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各县(市、区)司法局收到本通知后,请立即组织、指导本级政府辖区内的相关单位进行数据填报。

联系人:兰玲,联系电话:8283080

 

附件:1.2020年市直部门全国行政复议平台、行政应诉统计系统账号密码

2.2020年县(市、区)全国行政复议平台、行政应诉统计系统账号密码》

3.《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88号)及其附件

 

   三明市司法局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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