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公证处:
根据《三明市委编办 三明市发改委关于做好市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明委编办〔2019〕77号)及市司法局“三定”规定,参照省司法厅权责清单相关格式内容,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经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及市政府办等部门审核,现予以公布。
依法明确市司法局权责事项11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8项、行政确认3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其他权责事项32项。
附件:三明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三明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