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司法部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9〕27号)和《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司〔2019〕212号)规定,结合三明市实际,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补贴标准为每件300元。
本标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三明市司法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司法部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司发通〔2019〕27号)和《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司〔2019〕212号)规定,结合三明市实际,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补贴标准为每件300元。
本标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三明市司法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