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实施“法润童心”计划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司法局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实施“法润童心”计划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工作方案
为引导、鼓励律师发挥专业优势,有效实施“法润童心”计划,积极为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提供有效法律帮助,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三明市开展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法润童心”计划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各有关科室工作人员、部分志愿律师组成。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总结工作成效、有益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法润童心计划深入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
2.市律师协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加强对律师办理留守儿童法律业务的指导监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留守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理论研究,提高律师服务技能。
二、工作任务
建立“六个一”工作机制,落实落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组建一个志愿律师团。招募熟悉儿童身心特点、具有一定业务经验、社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的律师,组建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提高留守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各律师所主任、党员律师、历届优秀律师等应当在留守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
2.建立一个工作专班。每个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和当地志愿律师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本地留守儿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任务落实。
3.开通一个求助绿色通道。设立留守儿童法律求助公共电子邮箱(sfyz0598@126.com),开通法律咨询专线,整合热线、实体、网络平台,提供不间断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让法律援助随手可及。
4.配备一名律师法治辅导员。每个中学和中心小学配备1名律师法治辅导员,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并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意见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市司法局建立全市律师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司法局可报市司法局调配市区律师对口支持。
5.培养一名法治骨干教师。在每年的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培训中,嵌入法治教育课程,每个学校至少培养1名法治骨干教师,提高学校用法律保护学生的意识和能力。
6.每年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志愿律师进校园为学生及家长举办法治讲座,通过生动案例,以案说法,增强学生、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统一编写律师法治讲座讲义,保证授课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法润童心”计划,加强沟通协作,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服务效果。各地推进“法润童心”的经验做法、工作进展要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律师担任各学校法治辅导员名单要于5月30日前上报。
2.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对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畅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市、县12348热线平台,接到留守儿童法律求助电话,要认真解答、做好安抚,同时要尽量记录对方姓名、所在学校等信息,对伤害留守儿童事件,即时向当地教育局反映,并积极介入提供法律援助。市律师协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法律求助公共邮箱,及时处理求助事项。
3.市律师协会、市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律师办理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旁听案件庭审,开展案件评查,评选优秀服务案例。
4.市教育局将志愿律师团名单、“12348”法律求助热线电话、法律求助公共电子邮箱向全市各中小学发布。各中小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12348”法律求助热线电话、法律求助公共电子邮箱,以及律师法治辅导员电话,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广泛推送、宣传。
5.市司法局将实施法润童心计划作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相关年度考核。
四、保障措施
1.积极争取留守儿童权益保护专项工作经费,对律师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提供适当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补贴。争取出台新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适当提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补贴。
2.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积极参与法润童心计划,工作成效显著的律师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协会职务、政府法律顾问、国内外交流培训、评优评先。
3.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律师参与留守儿童公益法律服务的先进事迹,树立正面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律师荣誉感、自豪感。
附件:1.《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志愿律师团名单》
2.《各县(市、区)留守儿童法律援助负责律师名单》
3.《法润童心计划重点工作推进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