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0-3000-2024-00024
- 备注/文号: 明司函〔2024〕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0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的建议》(第202440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三明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2021年起在全省率先推行柔性执法,建立和实施“四张清单”制度,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为三明高质量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2021年7月,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在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全面建立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目前,全市已有21个行政执法领域建立和实施“四张清单”事项486项,其中不予处罚269项、减轻处罚55项、从轻处罚149项、免予行政强制13项。
二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一是规范“四张清单”。按照“谁主管、谁制定、谁负责”原则,由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梳理,细化违法行为,统一编制本执法领域“四张清单”及配套文书格式范本,促进“四张清单”在市县乡三级同步铺开,确保全市标准一致,工作不走样、不变形。二是以转变执法理念。针对行政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罚轻管”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指导和宣传发动,推行在执法实践中以案释法,开展柔性执法典型案例评选,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自觉将推行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工作。
三是推行柔性执法。持续推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柔性执法”,全方位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建议、行政奖励、告诫提示、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性手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引导、督促或鼓励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2023年,全市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7万余件、减轻行政处罚4万余件、从轻行政处罚1.5万件、不予行政强制1万余件,少罚、免罚1620.3万元,惠及群众超过16万人次。
下一阶段,我局将持续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根据省级行政执法机关的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机制,积极运用指导清单、合规整改、信用修复等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杜绝以罚代管。
三明市司法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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