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0-3000-2025-00026
  • 备注/文号: 明司函〔2025〕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3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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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401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5-05-23 18:10
 民革三明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建议》(第20254012号)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市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及基层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三明市司法局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一批先进调解组织、调解员受到国家和省、市表彰,一批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为三明市平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三明市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并在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制定出台《三明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主体、规范矛盾纠纷化解路径。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市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0个,行政调解组织138、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13个、园区调委会15个持续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全市各县(市、区)派驻法院(法庭)、派出所调解室覆盖率已达100%,全市共成立县“访调对接”工作室(中心)11个。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2171个,乡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100%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7304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744人。

拓宽纠纷调处路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护人民 基层再现新枫桥”“千所万会大调解”等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结合“居民夜谈会”“百姓评理之家”等载体全力排查、梳理、化解、稳控矛盾纠纷。完善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纠纷处置机制积极参与城市社区治理,与市法院、市城管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物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1447件,调处成功41337件,调解成功率99%;今年1-4月,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1922件,调处成功11896件,调解成功率99%。

强化调解经费保障。制定《三明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人民调解三项经费落实到位全市11个县(市、区)均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细化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文件,将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纳入县级财政保障。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我市各县(市、区)给予化解一案20-480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全市现评定一级人民调解员8名,二级人民调解员21名,部分县(区)实现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与调解员津补贴挂钩。

(四)打造枫桥调解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出一批富有三明特色的“枫桥”品牌。明溪县“侨乡枫桥”经验被中央政法委作为“枫桥式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我市“边界枫桥”“乡贤枫桥”“基点枫桥”工作法被省委政法委作为“枫桥式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建宁县创新“五联工作机制”打造“边界枫桥”工作法得到时任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罗东川和省司法厅林玫瑰厅长批示肯定。泰宁“千所万会大调解”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转发推广。建宁县闽赣边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15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立“园区枫桥”机制,其中8个基地被省总工会评为“园区枫桥”机制建设优秀(示范)单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基层调解基础,锻造过硬调解队伍,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一)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壮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吸纳更多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普法拓展“蒲公英+N”普法模式,定期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充分利用村广播站、法治宣传栏等传统阵地,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释法,增强村民依法维权意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提升纠纷化解水平

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心理疏导等方面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充实人民调解员专业力量持续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乡镇(街道)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配备2名以上,行政村(社区)专职调解员配备数达到应配备数的40%以上。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吸纳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调解队伍,为复杂纠纷提供专业支持。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通过以案定补、评优表彰激发调解员积极性。

(三)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扎实推行全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继续落实律师定期参与市领导、政法各单位的信访案件化解值班,为重大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加村(居)法律顾问1+N行动,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力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所务管理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整体水平,为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四)深化矛盾源头预防,推动多方协同化解

深化千所万会大调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涉众金融、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以及涉两类人员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加强与工商联、工会、人社、妇联、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作,提升专业领域纠纷化解水平。推广小区物业建立调解室等经验做法,最大限度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引导乡村成立产业协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通过行业自律、村规民约减少利益冲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三明市司法局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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