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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司法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0-04-29 15:58

  根据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11日起至200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号码:0598-8291151

  一、概述

  根据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对 2003年以来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 2008年 51日起正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 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㈠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071126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宝成任组长,副局长常建华、纪检组长孙玮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监察室)。

  ㈡《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认真编制了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于 200711 26日正式发文,并于200851日在三明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公布。

  ㈢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三明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栏,按时链接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材料按时报送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门户网站公开外,根据需要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措施,制定细化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机关全体干职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促使局机关全体干职了解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全体干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 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 100%158条均在三明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其中2条司法考试公告同时在三明日报公开。 15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40条,占 25.3%,政策法规类信息 45条,占 28.5%,规划计划类信息40条,占25.3%,行政许可类信息33条,占20.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此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项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2008年以来,虽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辟了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与科室之间、县级局间配合力度还不够,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造成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

  一要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行业协会、政府门户网站、机关户外宣传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三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的资料并及时公开。五要加大督察力度,加强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督察,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七、说明与附表

  说明

  无此项情况。

  附表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8

  其中:⒈网站公开

  

  158

  ⒉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⒈当面申请数

  

  0

     ⒉传真申请数

  

  0

     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⒋网上申请数

  

  0

  信函申请数

  

  0

     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⒈同意公开答复数

  

  0

    ⒉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⒊否决公开答复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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