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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信息公开办〔2009〕5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明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号码:0598-8291151。
一、概述
2009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及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学习、参加培训,建立工作制度。
㈠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充实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局党组年度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列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形成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㈡《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我局还未更新《指南》和《目录》。
㈢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把《三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对网站内容及时进行了更新,并开设了政府信息意见箱,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门户网站公开外,根据需要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三明市司法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制定下发《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定下发《三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规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工作。
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继续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机关全体干职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促使局机关全体干职了解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
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性文件类信息 49条,占21.9%,规划计划类信息17条,占7.6%,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占2.7%,提供服务类信息152条,占67.9%。
㈢至2008年底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完成情况
根据要求,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2008年底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界定,共梳理80条政府信息,并。通过三明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栏公开。
㈣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三明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栏公开,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市档案馆、图书馆,供公众查阅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同时根据需要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自觉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虽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与科室之间、县级局间配合力度还不够,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造成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㈡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落实具体责任,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2、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行业协会、政府门户网站、机关户外宣传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
3、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4、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的资料并及时公开;
5、加大督察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督察,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㈠说明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需要说明。
㈡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24 |
462 |
其中:⒈网站公开 |
条 |
224 |
462 |
⒉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⒈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⒉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⒋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⒌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⒈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⒉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⒊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件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件 |
件 |
0 |
0 |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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