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增强贯彻执行《通知》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了解掌握《通知》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里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通知》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范围和途径、快速受理机制、联动处理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各部门要以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央、省里的部署要求为依据,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保障,做到渠道通畅、快速受理、联动处置、有效保障。
三、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市两级律师协会设立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律师维权申请,切实做到事有人管,权利有人保障。律师协会要在接到律师申请后,及时作出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于24小时以内作出反应,情况特别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有关部门要在收到律师的投诉、申诉控告或者接到有关律师协会的反映后,立即开展调查,及时作出处理。
四、要完善我省各级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机制。各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国家安全机关法制部门负责受理律师投诉,要安排专人具体承办;各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负责受理律师申诉或者控告。遇到重大复杂问题或者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重大突发事件,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托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有关办案机关及时予以解决,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
五、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律师与司法人员的良性互动、业务交流、专题研讨、资源共享等制度,努力在司法人员与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探索完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国家安全厅
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17年7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