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18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11-02 11: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年度检查考核,现对全省已通过2018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含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名单予以公告,准予执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希望社会各界及群众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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