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来源: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2-01-20 09: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9〕50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全力推进三明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在落实好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分规划》的基础上,制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我市加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构建科学有效的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非遗”)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文化生态保护目标。

总体目标

2021—2025年,三明客家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工作初见成效。非遗传承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有效维护文化遗产与人文、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与完整;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完成市、县两级非遗综合展示馆建设,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传场所建设稳步推进,传承展示传播水平明显提升;非遗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濒危重要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加快构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一套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客家文化生态保护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闽台文化深入交流融合,不断增强客家文化凝聚力和感染力。构建两岸客家文化交流重要基地和共有精神家园,传承客家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客家精神,三明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主要对象

(一)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所划定区域内涉及我市的范围,包含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

(二)保护核心对象为所划定区域范围内有关县的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

(三)保护内容为保护区内有关县的文物、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乡)、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旅游名镇、名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重点任务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

1.构建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保护区内非遗资源情况,适当增加县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比例,继续推荐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代表性名录项目共20个(附件1),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名录为重点,市、县级项目名录为基础,结构更加合理的四级非遗保护名录体系。

2.采取因地制宜分类保护。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和保护绩效评估,制定落实分类保护措施。对市级以上传统表演艺术类项目,属于传统剧(节)目的剧本及其表演、音乐、舞蹈等,进行深入挖掘、整理、研究,及时抢救老艺人绝技及其代表性剧(节)目对传统技艺类项目,重点保护该项目整个工艺制作流程对濒危项目,采取文字记录、录音录像、资金扶助、培养传承人等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对已消亡项目,做好记录和研究。

3.实施重点扶持与保护。制定和组织实施保护区内41项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附件2)保护方案,进行重点扶持与保护建立保护区内亟需保护的非遗项目名录,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市首批8项亟需保护的非遗项目抢救性保护方案。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

加强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管理完善保护区内县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遴选、评审、认定机制;规范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公布、建档等有关程序;完善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个人档案并进行数字化保存;健全县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评价和奖励、监督机制。制定新传承人培养计划以保护区内市级以上41项非遗代表性项目和6新增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项目附件3)为重点,制定培养传承计划;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家族传承;鼓励相关企业、传统手工作坊的传统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推动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工作采取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或聘请高校和相关行业专家学者担任教师等方式,开展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财政局

(三)整体性重点区域建设

坚持以非遗为核心,做好首批3个重点区域整体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推动重点区域的整体性保护工作。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将3个重点区域保护规划有机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城乡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依托客家民俗等非遗项目,突出区域特色,每个重点区域打造一项客家民俗特色品牌,形成一品。充分利用重点区域内传统古民居、古建筑,设立村(镇)民俗馆,收集收藏非遗资料或农耕文化生产生活器具,展示客家历史文化。发挥重点区域内村镇(街区)原有古戏台或古剧场作用,融入建设一批非遗传承所(点),开展常态化展示展演活动,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和文旅融合。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四)传统工艺保护

1.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深入普查、挖掘优秀传统工艺,全面记录和整理有关制作技艺,搜集代表性实物,进行项目分类,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传统工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建设市、县两级传统工艺项目数据库。根据《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要求,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市、县级传统工艺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2.培养壮大传承人队伍。以家庭作坊、合作社、企业和传承所(点)、体验中心等为依托,制定和实施传统工艺新传承人培养计划,壮大传统工艺传承队伍;实施我市传统工艺大师培养计划,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不断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和工艺大师,形成我市传统工艺传承人的人才梯队。

3.培育一批知名品牌。继续扶持25个市级以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各示范基地在生产性保护活动中坚持非遗的本真性、完整性,保护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带动我市传统工艺行业整体发展与振兴。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重点扶持11个市级以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附件4),引导传统工艺企业、从业者改进设计,改良制作,增强产品竞争力,成为我市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知名品牌。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机构、传承人等建立不同种类、形式传承所,每个县重点建设、扶持3个传统工艺类工作室。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五)传统表演艺术与体育游艺保护

1.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制定和实施我市表演艺术、传统体育人才院校培养计划,依托我市大中专院校或市内外专业院团,构建学校教育与艺术表演团体传承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市、县每年选送1—3名青年演员到省内外知名艺术院校进行业务进修,增强保护传承能力。制定和实施我市传统表演艺术名家传戏计划,设立文艺名家工作室,以“一对一”传帮带等方式,开展收徒传艺,大力培养有一定影响力的拔尖人才。鼓励和支持传统音乐、舞蹈、体育、曲艺等民间表演团体开展传承工作,推动“文艺两新”职称评审,稳定民间表演艺术团体队伍,不断壮大传承队伍。制定和实施经典剧(节)目传承计划,鼓励和支持有关传统戏剧表演民间团体,积极打造经典名作传承活动。充分发挥剧作家、老艺人、音乐家等有关专业人员作用,年内全市计划组织整理、复演传统经典剧(节)目和曲目、折子戏30本(首),每个团体每年力争复排1—2个传统节目,把传统戏剧、音乐、舞蹈保护传承工作推上新水平。整合各级研究资源和力量,深入推进我市传统表演艺术研究,组织出版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体育等系列丛书。

2.用好基层文化阵地鼓励和支持市、县各类艺术馆、文化馆(站)、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为传统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解决我市基层表演艺术演出场所缺乏问题。

3.推进“六进”活动常态化开展。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将宁化祁剧、水茜木偶戏,清流三角戏、李家五经魁等部分演出,纳入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市、县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各类剧团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机关、进企业活动。5年内计划举办传统戏曲“六进”公益性演出活动每年150场,实现传统戏曲“六进”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党校,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市社科联、文联,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六)民俗文化保护

以保护区内26项市级以上客家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利用每年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以及清流走古事等现有各类民俗活动载体,组织引导民间组织和广大群众开展积极健康的节庆民俗活动大力保护客家传统信俗、生产生活习俗、人生礼俗等。推动市级以上民俗类非遗项目与表演艺术类(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学、传统体育、游艺、杂技、美术、技艺等非遗项目深度融合。促进我市民俗类非遗实现综合保护。深入挖掘市级以上客家民俗类非遗所蕴含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充分赋予客家传统民俗活动新的时代内容,大力推进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建设,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客家联谊会

(七)民间文学与方言保护

深入开展客家俚语、谚语、歇后语、传说、民间歌谣等采访、收集、整理活动,推动客家民间文学传承与保护工作。利用多媒体手段,对本区域内熟悉客家方言掌故的文化能人、老艺人、传承人等,及时做好客家方言抢救记录工作,加快建立市、县两级客家方言有声数据库加强以闽西客家方言为载体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戏曲、曲艺等传承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传承人队伍;发挥市、县客家研究机构作用,推进客家方言以及以客家方言为载体的戏曲、曲艺、文学作品、民俗等方面的研究。以保护区内各县为主,在积极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大力提倡保护传承客家方言文化,每年分别组织开展客家话演讲、讲故事比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利用每年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猜灯谜、客家方言吟诵、客家山歌、曲艺演唱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文联、客家联谊会,市融媒体中心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

由市文旅局、市非遗保护中心、市客家联谊会、市社科联等单位成立三明市客家、朱子文化及非遗学习读本编写小组,组织编写一批重要非遗教材。在全市中小学艺术展演中纳入戏剧类非遗成果展示内容,开展校园非遗传承保护。发挥校园网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对师生进行非遗文化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文旅局,市社科联、文联、客家联谊会

(九)文化交流传播

持续做好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之间交流协作;做好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龙岩三明两地客家核心县之间交流协作;定期组织开展三明区域内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之间交流协作。同时,积极做好每年宁化石壁客家祭祖和海外、闽台之间客家文化交流与协作,打牢客家祖地维系海内外客家宗亲的情感纽带。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社科联、文联、侨联、客家联谊会

(十)社会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宣传教育加快建立具有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各级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发挥专家学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化志愿者等作用,深入推进非遗宣传教育工作综合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简报、手册等传统媒体资源,创新非遗+互联网新媒体等传播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客家文化保护区建设宣传充分发挥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站等场馆在传承发展客家文化中的作用挖掘和整理家风文化、客家家训,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融媒体中心,市客家联谊会

(十一)客家文化研究

组织编辑出版《客家故事》《客家音乐》《客家非遗传承所》《客家非遗传承人》等客家文化系列丛书;每年安排12项客家文化重点研究课题,运用学术研讨会、论坛、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深入研究保护区建设的理论、政策法规保障等问题,探讨见人见物见生活”非遗活态整体性保护新途径,为推进保护区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认真做好一年一度宁化石壁客家论坛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广泛邀请海峡两岸、海内外客家文化研究专家学者参加,打造客家文化交流和研讨的重要平台。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社科联、客家联谊会,三明学院

(十二)客家文化数字化保护

开展非遗数据普查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做好非遗资源的录入和联网服务,完善市、县两级非遗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数字化建设有关标准,逐步推进市、县现有博物馆、非遗展示馆的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博物馆、非遗展示馆数字化展示水平推进市、县非遗保护联网平台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网站模板与发布软件平台融合公众数据库的社会宣传教育展示和学校教育的数字资源,收集、发布民众自发拍摄的各种文化遗产优质记录资源,建设市、县两级传播平台。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数政中心

(十三)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综合展示馆建设。不断提升市本级非遗综合馆展示展演水平,积极推进3个客家核心县非遗综合展示馆的整合、修缮、拓展工作,全面提升非遗传承展示水平附件5)

2.建设一批非遗传习场所。利用乡村现有条件较好的古民居、宗祠、家庙或旧仓库,以及大、中、小学校,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建立非遗传承所(点)、体验中心在加强保护区内现有县级以上非遗传习场所管理与利用基础上,每个客家核心县着重打造3个以上传承所(点)附件6、体验中心示范点建立市级以上非遗传承所建设授牌制度、管理办法,做到四个有:有牌子、有经费、有传习计划、有落实传习人员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学校教育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和中小学校设立传承基地,为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提供授课讲座、理论研讨、表演宣传等展演展示平台,多形式多渠道推进非遗传承、传播和保护工作。

3.充分发挥社会办馆力量。从政策、经费等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自筹资金创办非遗传承、展示场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客家非遗保护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十四)文化旅游融合

1.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以客家定光佛、伏虎禅师、欧阳真仙、惠利夫人民间信俗;客家祭祖、清流赖坊摆五坊、清流里田公王祭祀习俗;延祥花灯、长校拔龙、胡坊茶花灯等节庆;客家石门山祁剧、清流客家三角戏等传统戏剧;宁化牌子锣鼓、长校十番锣鼓、御帘宫廷打击乐——十二换等传统音乐;宁化古游傩、清流李家五经魁等传统舞蹈清流赖坊武术(拳术)、北里李家武术传统体育宁化玉扣纸制作技艺、木活字印刷技艺、清流刻字技艺、明溪闽王牌宝剑制作技艺、明溪微雕技艺等传统工艺;客家擂茶、明溪肉脯干、嵩溪豆腐皮、宁化老鼠干、宁化客家小吃等传统制作技艺为载体,积极打造文旅融合品牌。

2.打造三条客家非遗体验之旅线路以闽学文化体验游为主线,辅以红色文化和侨乡文化,将明溪县夏阳乡紫云闽学园、御帘古村落和城区滴水岩景区、瀚仙镇龙湖杨时文化园,以及沙溪乡侨乡展示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串联成线。以清流客家博物馆体验游为主线,将长校客家博物馆、客家定光大佛、非物质文化遗产十番锣鼓展演、客家家训、家风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串联成线。以宁化客家祖地文化为主线,将中国印刷博物馆宁化分馆、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客家祖地、湿籽花生制作技艺、宁化客家山歌展演、客家擂茶制作技艺、客家祖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串联成线。

3.打造三大客家文化旅游片区以推进重点区域整体性保护为依托,着力打造客家文化、红色文化、自然生态叠加的3大客家文化旅游片区、14个文化旅游重点村镇。宁化县以石壁镇、淮土镇、曹坊镇为重点,整合红军后方医院、后方兵站、后方工厂和苏区建设旧址等,打造红军之家红色旅游景区。清流县保护林畲乡毛泽东旧居、红军夜校、红军医院、红军烈士墓、红军井、红军桥等红军史迹,打造特色红色乡村旅游。明溪县保护夏阳乡御帘村戴连发烈士墓、红军墓、工农红军东方军司令部旧址——御帘张氏大祖屋等,打造客家文化与红色文化融合的文化旅游品牌。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十五)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

全面加强保护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重点推进保护区内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0个中国传统村落、3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1个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16个福建传统村落、62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面加强保护区内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实验区等方面保护工作,逐步提升保护层次和级别,促进我市客家文化与自然生态的平衡和完整。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十六)政策规章建设

制定《三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三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试行)》《三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点)、体验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等,建立健全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人民政府,市民族宗教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三明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分管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客家核心县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同时,成立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专家工作委员会,由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市及有关县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的经费支持,为保护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对保护区建设予以资助或投资,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三)强化考核检查将保护区建设纳入市对有关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保护不力致使客家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确保保护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三明市拟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2.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3.三明市拟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名录

4.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市级以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

5.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非遗综合展示馆名单

6.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非遗传承名单


附件1

 

三明市拟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序号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级别

保护单位

拟申报

级别

1

传统技艺

沙县小吃制作工艺

省级

沙县小吃同业公会

国家级

2

传统技艺

三明黄酒酿制技艺

市级

三明市非遗保护中心

省级

3

传统技艺

三明游浆豆腐制作技艺(泰宁、将乐)

市级

将乐县文化馆、泰宁县上青乡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省级

4

传统技艺

沙县红边茶制作技艺

市级

沙县夏茂茶叶协会

省级

5

传统技艺

闽笋制作工艺     (清流、建宁)

市级

清流县龙津镇横溪村民委员会、建宁县溪源乡笋业协会

省级

6

传统技艺

米粉制作技艺     (宁化、尤溪)

市级

宁化县村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尤溪县台溪乡书京村民委员会

省级

7

传统技艺

将乐红糖制作技艺

市级

将乐县文化馆

省级

8

传统技艺

宫廷金银器制作工艺

市级

福建明溪朝南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省级

9

传统技艺

明溪肖家山锔瓷技艺

市级

厦门市丰青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省级

10

传统戏剧

杂剧作场戏       (大田、永安)

省级

三明市艺术馆

国家级

11

传统戏剧

宁化石门山祁剧

市级

宁化县文化馆

省级

12

传统戏剧

清流客家三角戏

市级

清流三角剧团

省级

13

传统戏剧

水茜木偶戏

市级

宁化县水茜镇沿口村林业专业合作社

省级

14

民间文学

《程门立雪》典故

市级

将乐县文化馆

省级

15

传统医药

李氏摸诊与方药施治法

市级

清流县文化馆

省级

16

民俗

清流县赖坊走古事

市级

清流县赖坊镇文化服务中心

省级

17

民俗

松阳“竹神”信俗

市级

三元区中村乡松阳村民委员会

省级

18

民俗

延祥花灯会

市级

宁化县泉上镇综合文化站

省级

19

民俗

明溪饶公信俗

市级

明溪县道教协会

省级

20

民俗

池氏文武关刀灯

市级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高地畲族村民委员会

省级


附件2

 

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

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41项:国家级1项,省级16项,市级24项)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保护单位

宁化县(共16项:国家级1项,省级6项,市级9项)

传统

音乐

1

宁化客家山歌

省级

宁化县文化馆

2

宁化牌子锣鼓

市级

宁化县文化馆

传统

舞蹈

3

宁化古游傩

省级

宁化县文化馆

传统

戏剧

4

宁化石门山祁剧

市级

宁化县文化馆

5

水茜木偶戏

市级

宁化县水茜镇沿口村

传统

技艺

6

福建客家擂茶制作工艺(宁化)

省级

宁化县文化馆

7

木活字印刷术(宁化)

省级

宁化县文化馆

8

玉扣纸制作工艺

省级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竹业协会

9

宁化老鼠干制作工艺

市级

宁化县文化馆

民俗

10

祭祖习俗(石壁客家祭祖习俗)

国家级

宁化县客家研究会

11

伏虎禅师信俗(宁化)

省级

宁化伏虎禅师文化研究会

12

宁化淮土高棚灯

市级

宁化县文化馆

13

延祥花灯会

市级

宁化县泉上镇延祥村农民用水户协会

14

陈塘闹春田

市级

宁化县石壁镇修齐堂文物保护协会

15

蛟湖龙王潭祭祀习俗

市级

宁化县湖村镇文化站

16

石壁接珠习俗

市级

宁化县石壁镇修齐堂文物保护协会

清流县(共16项:省级6项,市级10项)

传统

音乐

17

清流长校十番锣鼓

省级

清流县文化馆

传统

舞蹈

18

清流李家五经魁

省级

清流县文化馆

传统

戏剧

19

清流客家三角戏

市级

清流三角剧团

传统

技艺

20

嵩溪豆腐皮传统制作技艺

省级

清流县文化馆

21

清流长校打锡技艺

省级

清流县长校镇文化服务中心

22

清流长校客家服饰制作技艺

市级

清流县长校镇文化服务中心

23

清流刻字艺术

市级

清流县文化馆

24

清流明笋干制作工艺

市级

清流县文化馆

传统

医药

25

李氏摸诊与方药施治法

市级

清流县文化馆

民俗

26

清流欧阳真仙信俗

省级

清流县赖坊镇文化服务中心

27

清流长校拔龙

省级

清流县长校镇文化服务中心

28

清流灵地舞青狮

市级

清流县灵地镇文化服务中心

29

清流赖坊摆五坊

市级

清流县赖坊镇文化服务中心

30

里田公王祭祀习俗

市级

清流县里田乡文化服务中心

31

清流“过火山”

市级

清流县余朋乡文化服务中心

32

林畲五谷真仙信俗

市级

清流县林畲乡文化服务中心

明溪县(共9项:省级4项,市级5项)

传统

音乐

33

明溪御帘明朝宫廷打击乐——十二换

市级

明溪县夏阳乡御帘村

传统

技艺

34

明溪肉脯干制作工艺

省级

明溪县肉脯干行业协会

35

宝剑锻造技艺(明溪)

省级

明溪县雪峰宝剑厂

36

明溪微雕技艺

省级

明溪朝南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7

明溪客秋包

市级

明溪闽客食品有限公司

38

明溪肖家山锔瓷技艺

市级

厦门市丰青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民俗

39

惠利夫人信俗

省级

明溪县道教协会

40

明溪胡坊茶花灯

市级

明溪县胡坊镇胡坊村

41

明溪饶公信俗

市级

明溪县道教协会


附件3

 

三明市拟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名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传承人

级别

主要传承地

拟申报

级别

1

传统戏剧

杂剧作场戏       (大田、永安)

廖国衡

省级

大田

永安

国家级

2

传统技艺

嵩溪豆腐皮传统制作技艺

兰爱珍

市级

清流县

省级

3

传统技艺

明溪肖家山

锔瓷技艺

王艳青

市级

明溪县

省级

4

传统医药

李氏摸诊与方药施治法

李水长

市级

清流县

省级

5

传统技艺

宫廷金银器制作工艺

林祥康

市级

三元区  明溪县

省级

6

传统技艺

清流长校打锡

技艺

童振光

市级

清流县

省级

 


附件4

 

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市级以上

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

 

属地

序号

生产性保护项目

保护单位

级别

类别

宁化县

(4个)

1

玉扣纸制作工艺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

竹业协会

省级

文房制作

2

宁化木活字印刷术

宁化县文化馆

省级

印刷装裱

3

宁化客家擂茶制作工艺

宁化县文化馆

省级

食品制作

4

宁化老鼠干制作工艺

宁化县文化馆

市级

清流县

(3个)

5

清流长校打锡技艺

清流县长校镇文化

服务中心

省级

金属加工

6

嵩溪豆腐皮传统制作技艺

清流县嵩溪爱珍豆腐皮农民专业合作社

省级

食品制作

7

清流明笋干制作工艺

清流县文化馆

市级

明溪县

(4个)

8

宝剑锻造技艺(明溪)

明溪县雪峰宝剑厂

省级

金属加工

9

明溪微雕技艺

明溪朝南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省级

雕刻塑造

10

明溪肉脯干制作工艺

明溪县肉脯干行业

协会

省级

食品制作

11

明溪客秋包

明溪闽客食品有限

公司

市级


附件5

 

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

非遗综合展示馆名单

 

序号

名称

所在地

建设情况

完成

年限

1

三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苑

三明市

展陈提升

2023

2

宁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馆

宁化县

筹建

2025

3

明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馆

明溪县

设在文化馆内,需扩大面积、展陈提升

2022

4

清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馆

清流县

利用旧建筑、需扩大面积、展陈提升

2025


附件6

 

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

非遗传承所名单

 

序号

名称

传承项目

所在地

完成年限

1

宁化擂茶制作技艺传承所

客家擂茶制作工艺

宁化县世界客属文化交流中心

2022

2

宁化石壁客家木活字印刷技艺传承所

木活字印刷术

宁化县石壁镇

2023

3

玉扣纸制作技艺传承所

玉扣纸制作技艺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

2024

4

十番锣鼓传习中心

长校十番锣鼓

清流长校镇

2022

5

五经魁传习中心

李家五经魁

清流李家乡

2024

6

豆腐皮制作工艺传承所

嵩溪豆腐皮

制作工艺

清流嵩溪镇

2023

7

荣兴牌肉脯干制作技艺传承所

肉脯干制作工艺

明溪县城关乡

2022

8

“闽王牌”宝剑铸剑技艺传承所

宝剑锻造技艺

明溪县雪峰镇

2024

9

微雕技艺传承所

微雕技艺

明溪县南山开发区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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