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的情况通报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18-06-22 17:32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精神,根据《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司综〔201613的要求,621日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2018年三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621,我局组织人员从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3家检查对象:福建省三明市天鸿公证处、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随后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了3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案件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双随机”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了福建省三明市天鸿公证处、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法律服务机构都能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一)司法鉴定机构所抽查情况

  从抽查的情况看,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保持设立条件,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办理流程、执业纪律、投诉电话等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定期组织司法鉴定人开展业务学习,能够按司法部司法鉴定“双严十二条”、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双严21条”、“八项内容整改规定”的要求,做好内部的自查并整改。

  (二)公证处抽查情况

  福建省三明市天鸿公证处能保持设立条件;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办理流程、执业纪律、投诉电话等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在公证质量监控方面,明确了审批人员的职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处务会研究制度,并定期组织公证员开展业务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

  (三)律师事务所抽查情况

  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能保持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注册资金、合伙人人数、办公条件均符合《律师法》规定的条件。能有效利用专门管理软件,实行统一收案、收费。建立了各项制度对所内业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规范。建立了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律师学习新法律法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管理,提高律师执业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

  1.抽查的司法鉴定卷宗存在以下问题: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错别字;该机构于2017年通过省级资质认定,鉴定意见书没有附上IMG_256标识;存档的表格部分填写不完整;送达回证没有附上送达的凭证。

  (二)福建省三明市天鸿公证处

  1.未及时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闽司〔201889号)办理执业区域变更核准手续。

  2.抽查的卷宗存在以下问题:受理通知书中公证员名字打印错误未进行校正;个别询问笔录只有当事人签字无指印;个别身份证复印件漏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核对章;个别公证卷宗立卷人与检查人为同一人。

  3.档案管理方面,无单独的档案室,档案管理条件有待改善。

  (三)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

  总体上,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管理比较规范,制度比较健全,但在有的方面管理制度不够严密,主要有:

  1.律师事务所备案手续还有待加强,如疑似利益冲突案件未按规定向市律协备案;

  2.业务档案管理比较乱,归档不够规范,如档案卷宗未使用蜡线装订,使用塑料钉装订导致个别案件卷宗装订不牢;案件收费凭证未复印入卷存档;案件审批单为打印件,无相关人员签字;个别案件卷宗目录未填写、卷内材料不齐全、无检查人签名等。

              三明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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