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1-02-08 17:08

  2020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加快推进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中展现良好的法治作为和法治担当。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年共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3次会议,召开9次党组会,听取并研究学习贯彻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立法等相关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进示范创建等工作,带头参加局中心组学法6次,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起草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制定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解方案,全面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二、发挥专业优势,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加强政府立法,编制实施市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21-2025年)和年度立法计划。提请市政府公布实施《三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组织起草《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草案)》《三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参与《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人大审议阶段工作。探索立法项目储备库和立法工作专班制度,设立6个立法基层联系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0年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备案登记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03件;开展行政规范性专项清理,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加强政府决策法治保障,制定《三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组建由11名国内、省内知名法律专家学者组成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以及9名公职律师、社会律师担任的法律服务团。全年共对50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规范性政策性议题事项、11份政府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52份,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40余条,主要意见均被采纳。

  三、着力提质增效,让公共法律服务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市县乡三级实体平台、12348法律热线平台以及e三明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三大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新设立妇女、农民工、退役军人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共开展法律援助146次,梅列区1个法律援助案获评福建省“2020年度十佳法律援助案例”。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在全省最早开通“12348”防疫法律咨询热线电话,设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为群众提供疫情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其中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法援咨询案例,入选司法部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十大典型案例;组建市中小微企业志愿法律服务团,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300余件、破产重组案件16件、涉企公证300余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200多万;加强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调处涉疫纠纷177件。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我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和《三明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三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评选,公告第一批53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在永安市开展全省首次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掌上”考试,指导配合工信、生态环境、文旅、民政等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探索柔性执法,制定《三明市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交通管理和城市管理领域试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机制。推动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制定《三明市建立与完善三交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对50个重点市直单位量身定制8类、100项普法责任清单。

  五、积极履行职能,优化行业监管与服务

  持续减证便民,牵头清理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自设证明事项19项,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目前市司法局审批事项中“一趟不用跑”占78.57%,“最多跑一趟”占21.43%,“两跑”事项占比全市排名第一;审批时限从2790个工作日压缩至164个工作日,审批时限保持本系统全省最短,时限压缩率94.12%,排名全市第二。加强行业监管,2020年开展2次“双随机”检查,随机检查17家法律服务机构;强化投诉查处,对2名律师给予停止执业行政处罚;推进“互联网+监管”,认领目录清单主项12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0项,28项行政处罚子项均已关联匹配三级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人员28人、监管对象710个。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科学有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0件,发布各类文件9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发布动态信息756条,接受市政府门户网专访1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受理“12345”咨询、投诉55件,群众满意率100%。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46个市直机关单位共58名处级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组织全市920个单位2.5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七、坚持矛盾联调,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2019年全市行政败诉情况分析通报,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出台《三明市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8件,综合纠错率30.77%,同比提5.1%;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62,败诉率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0件,审结27件,纠正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3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8件。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开展遏制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专项攻坚行动,联合公安、民政等七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建立行政调解组织成立35个。新增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全市人民调解100%入驻公安派出所、覆盖92%的法院和派出法庭。我市“6+1”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模式被全省推广。2020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万余件,成功率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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