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沙县区虬城法律服务所: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137号令)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沙县区虬城法律服务所变更住所为沙县区新城东路B幢11号3楼,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三明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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