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准予沙县虬城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1-08-20 17:58

沙县虬城法律服务所: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37号令)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沙县虬城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为沙县区虬城法律服务所,并换发《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

                  三明市司法局 

                  20218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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