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准予三明市三元区永恒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1-11-12 11:54

明司行决〔2021〕15号

三明市三元区永恒法律服务所: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137号令)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三明市三元区永恒法律服务所负责人由叶德才变更为裴亚芹,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三明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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