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
完成时限 |
1 |
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
梁宣养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 |
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成果,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
张凌英 |
机关党办牵头,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 |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政治轮训工作制度,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
张凌英 梁宣养 |
办公室、党办牵头,各科室 |
持续推进 |
4 |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正面引导和舆情管控。 |
梁宣养 |
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5 |
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
郑仁武 |
调研科牵头,各有关科室 |
按上级部署 |
6 |
制定2024年市委依法治市委年度工作要点。 |
郑仁武 |
秘书科牵头,各有关科室 |
5月底前 |
7 |
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专题述法。 |
郑仁武 |
秘书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4月底前 |
8 |
深化法治建设纳入纪检监察政治监督,完善法治督察纳入市委巡察工作机制,探索推进市政府部门法治督察。 |
郑仁武 |
督察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9 |
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 |
郑仁武 |
立法科 |
2月底前 |
10 |
重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立法。 |
郑仁武 |
立法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
12月底前 |
11 |
科学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野生鸟类资源保护、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工防雹安全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等立法项目前期工作。 |
郑仁武 |
立法科 |
序时推进, 年内完成 |
12 |
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
张凌英 |
律师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13 |
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
郑仁武 |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14 |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各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广运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 |
郑仁武 |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15 |
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有序扩大“片区联合执法”试点范围,继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
郑仁武 |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16 |
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同编办对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继续在大田县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 |
郑仁武 |
督察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17 |
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
张兆祜 |
复议综合科牵头,复议一科、复议二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18 |
推动县(市、区)全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完成县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 |
张兆祜 |
复议综合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19 |
探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三全”(全方位、全链条、全要素)工作法。 |
张兆祜 |
复议综合科牵头,复议一科、复议二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0 |
精心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活动。 |
梁宣养 |
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1 |
大力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创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
梁宣养 |
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2 |
持续打造“蒲公英+N”普法品牌,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大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 |
梁宣养 |
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3 |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制度,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
郑仁武 |
备案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年内制定 |
24 |
加大实质性备案审查力度,及时纠正内容和程序存在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
郑仁武 |
备案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5 |
持续做好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
郑仁武 |
备案科 |
持续推进 |
26 |
加强行政立法和重大决策风险排查评估,坚决避免引发政治风险。 |
郑仁武 许家门 |
立法科、备案科 |
持续推进 |
27 |
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预防出现律师重点人。 |
张凌英 |
律师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8 |
履行重点人群组组长单位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统筹整合工作力量。 |
陈官钳 |
促进法治科牵头,社矫局,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29 |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
许家门 |
局扫黑办牵头,各相关科室 |
持续推进 |
30 |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机构与公检法部门协同配合机制。 |
许家门 |
社矫局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1 |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矫务督察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动态情况掌握和风险情况研判,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 |
许家门 |
社矫局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2 |
积极推进“智慧社矫”建设,深入实施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加大县(市、区)社矫教育、就业、公益活动“三类基地”建设力度。 |
许家门 |
社矫局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3 |
深入开展安置帮教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衔接措施、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确保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底数清、情况明”。 |
陈官钳 |
促进法治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4 |
进一步推广“侨乡枫桥”“边界枫桥”“乡贤枫桥”“基点枫桥”,积极打造更多具有本土特色的“枫桥品牌”。 |
陈官钳 |
促进法治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5 |
抓好基层、重点行业领域、涉企等矛盾纠纷化解。 |
陈官钳 |
促进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6 |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深化律师调解,探索开展商事调解,健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机制。 |
陈官钳 |
促进法治科牵头,复议综合指导科、律师科、法律服务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7 |
组织全市司法所、 调委会、 调解员开展“千所万会大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
陈官钳 |
促进法治科牵头,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8 |
鼓励台胞担任监督员、陪审员、调解员。 |
陈官钳 |
促进法治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39 |
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分级分类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升级改造,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
陈官钳 |
促进法治科牵头, |
持续推进 |
40 |
积极融入三明法务区服务中心建设,设立仲裁机构。 |
张兆祜 |
法律服务科牵头,律师科 |
|
41 |
持续推进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推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衔接,实现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
张兆祜 |
法律服务科牵头,促进法治科、律师科、普法依法治理科,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42 |
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做到应援尽援拓范围、便民利民提时效、应援优援提质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
张兆祜 |
法律服务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43 |
持续培育“148”品牌项目。 |
张兆祜 |
法律服务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44 |
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等活动。 |
张凌英 |
律师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45 |
严格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执业行为规范。 |
张凌英 张兆祜 |
法律服务科、律师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46 |
建好用足法检司律“四方会商”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
张凌英 |
律师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47 |
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关,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
陈官钳 |
审批科牵头,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48 |
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陈官钳 |
审批科 |
按上级部署 |
49 |
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规范化建设。 |
陈官钳 |
审批科 |
持续推进 |
50 |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 |
郑仁武 |
调研科牵头,各科室,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51 |
抓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
局班子领导 |
办公室、党办牵头,各科室 |
持续推进 |
52 |
深入贯彻省委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四领一促”工作部署。 |
局领导 |
办公室牵头 |
持续推进 |
53 |
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
张凌英 |
党办牵头 |
持续推进 |
54 |
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业务培训。 |
张凌英 |
人事教育科牵头,各科室 |
持续推进 |
55 |
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用好职务与职级政策,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使用培养。 |
张凌英 |
人事教育科牵头 |
持续推进 |
56 |
注重培养、挖掘、宣传先进典型。 |
张凌英 |
人事教育科、普法依法治理科牵头,各科室,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57 |
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建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
张凌英 |
人事教育科、党办牵头,各科室,县(市、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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