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法律明白人”,让法治乡村建设更“明白”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1-03-03 10:23

  近日,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县下发《关于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2020年度表彰活动的通知》。此次表彰活动,共推选出9名优秀“法治带头人”和20名优秀“法律明白人”。

  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办法律明白事。2020年,明溪县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第一批共计510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上线,成为明溪县农村法治建设的一张重要拼图。“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乡村“三治”融合建设重要内容,有效地促进政策法规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

  及时 在群众身边化解纠纷

  “陈某拖欠我们工资好几年了!”2020年底,村民官某上门找到盖洋镇画桥村“法律明白人”俞兴斌。

  “2014年,我受陈某的委托,召集了10多位村民帮他种植树苗和拔草,但当时没有签订合同,陈某便以此为借口拖欠我们工资到现在!”

  在详细了解来龙去脉后,俞兴斌安抚好官某情绪,并立即与陈某某联系了解情况。

  “不是我想拖欠村民工资,主要是我上面的老板没有支付我工资,我自己也是受害者啊。”然而陈某说道。

  事情变得复杂起来,经多方了解,俞兴斌在捋清关系后,与司法所一起,一层一层联系了其他老板,抽丝剥茧,向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从情、理方面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他们公司名誉的影响和对农民工家庭的影响,于法方面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及黑名单制度,最终在不懈的努力下圆满化解了此次欠薪纠纷。

  在群众身边化解纠纷,正是明溪县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初衷。针对乡村建设发展中常见的矛盾纠纷,尤其是当前农村比较突出的土地纠纷、欠薪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全县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充分利用自己生活在农村、成长在农村、扎根在农村的优势,在村里带头调解矛盾纠纷,延伸“枫桥经验”做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示范 积极带头参与社会治理

  此次培养工程积极把村两委主干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这些村里的“关键少数”在乡村法治建设示范作用。

  优秀“法治带头人”杨其智,夏坊乡鳌坑村党支部书记,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被称为“闲事队长”“土法官”。“有矛盾找其智”,已成为鳌坑村民的共识。作为“法治带头人”的他,总结出“四宜四不宜,四要四不要”调解工作法,并借助信访评理室,小事单人评,大事一起评,既可线上评,也可现场评,既可流动评,也可上门评,提高了信访事项办理效率。通过带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鳌坑村连续9年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恶性案件、上访事件的发生,全村无赌、无毒、无黄、无邪教。

  优秀“法治带头人”陈伦毅,省财政厅驻夏阳乡新坊村第一书记,带头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涵养村民法治意识。陈书记与村两委通过跑部门、走单位,筹集资金、反复斟酌、确定选址,并解决拆迁难题。历时近两年,将新坊村本点及土岭小组两处脏、乱、差的环境建成法治公园,占地面积达4000平方。法治公园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村民普及最新的法律知识,还为村民茶余饭后提供休闲娱乐好去处,村民对此赞不绝口。2018年、2019年新坊村获评“六无村”。

  创新畅通基层矛盾化解渠道

  “他们都欺负我,为什么都没人帮我?”从1990年至今,城关乡坪埠村鄢某,想把其丈夫的户口迁到坪埠村,但由于她多次迁入迁出户口和村民产生了矛盾,想法越来越偏激,认为许多村民和村干部欺负她是一个外嫁女,看不起她才会不给她迁户口。于是她想通过上访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同情。

  坪埠村“法律明白人”运用“说事评理”工作方式,通过“当事人说事,评理团成员评理”来帮助解决矛盾纠纷。最后,评理团以“安慰法”“导向式”“法理式”等方式,做通了她的思想工作,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在农村生活,村民产生矛盾在所难免。这些矛盾,多年累积下来,往往千丝万缕,成为乡村振兴的“挡路石”。城关乡通过设立“说事评理室”,为村民搭建起一个“有事大家说、有难大家帮、有理大家评”的家门口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平台,转变了从有事找干部到有事大家评的调解模式。

  2020年,坪埠“说事评理”室成功组织了98次“说事评理”活动,调解矛盾纠纷59件,“说事评理”成为坪埠村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基层自治的有效手段之一,做到“有事来评理,大事变小事,小事变无事”。

  贴心 法治宣传送到家门口

  除了“说理”,他们还积极普法,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融入到群众生活之中。

  “喂!喂!全村的村民,大家注意啊!新肺炎,会传染,戴口罩……”防疫期间,胡坊、瀚仙、夏坊等不少乡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通过用村部广播、流动宣传车播报自制的方言防疫宣传,引导村民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他们还发挥着“领头雁”作用,常常在村内唠家常时,向隔壁邻居、亲朋好友宣传森林法防火、疫情防控、合法维权等知识,并积极参与集体宣传活动,坚持“群众想知道什么,就聊点什么”,灵活运用“民法典宣传手册”“百姓法治宝典”等材料,实施精准普法。

  深化  做好培养工程“后半篇文章”

  2021年,明溪县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进一步深化细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做好培养工程“后半篇文章”。

  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中开展“一十百”活动的通知》《关于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考核评价机制的通知》,通过完善考核机制,引导全体“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积极开展“一十百”活动(“一”是设立一个“说事评理”点。即每村设立一个说事评理点,为“法律明白人”搭建一个平台,通过说事评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十”是挂包联系十个家庭。对挂包帮扶的十个家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生活困难予以解答,落实或指导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百”是法律宣传教育效果惠及百人),进一步建好用好全县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为平安、法治明溪建设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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