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初见成效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3-05-18 11:3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泰宁县司法局紧扣中央、省、市社区矫正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建设要求,全新升级县社区矫正中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优化队伍建设及工作流程,全力打造以流程统一、资源共享,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智慧矫正中心。

规范场所建设,提高社矫面貌。根据《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要求,在省、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指导下,泰宁县司法局重新规划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改造后的泰宁县社区矫正中心总面积713㎡,划分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三大功能区域,设有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宣告室、训诫室、自助矫正室、教育培训室等18个功能室,是集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于一体的智慧矫正中心。

创建智慧平台,强化数据支撑泰宁县社区矫正中心依托福建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加大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通过采购一体触摸指挥调度台、远程互动教育直播机、高清摄像机、电子定位装置、VR教育等信息化设备,实现功能设施齐全、科技信息完备。同时,加强新配备设备操作和培训,确保专人操作、熟练掌握,并充分运用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远程督查系统、矫务通、协矫通、在矫通,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轨迹可视化、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可视化、视频指挥调度可视化。

深化队伍建设,提升矫正力量。泰宁县社区矫正中心配备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2名、社会工作者6名,各司法所配备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2-3名、社会工作者1名,吸纳相关单位、镇村干部、企业职工、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志愿者115名,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矫正队伍专职化和矫正帮扶社会化。以培训班、座谈会、工作例会等形式定期组织学习,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手进行“面对面、手把手”教学,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强化部门协作,发挥职能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和《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在2020年设立泰宁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基础上,于2022年8月份实现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健全泰宁县社区矫正领导体系,完善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互动协作、密切配合作用,突出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实现“力量建立基层,规范统一运行”的最大效能。

加强信息联动,畅通矫正脉络。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例会制度,重点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收监、执法监管、检察监督等存在的衔接协调不顺畅的问题,形成功能健全、运行高效、衔接有力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邀请县检察院全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前置,实现执法监督的全覆盖和无死角,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专题会议,纵向做好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横向做好与公、检、法的沟通交流,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无缝衔接。(黄雪梅、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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