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明溪县积极响应三明市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工作部署,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完善“决策引擎”,严格审查防范风险
一是紧抓“关键少数”,提升法治素养。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三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法活动,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专题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1次,专题研究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1次。二是强化合法审查,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落实《明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今年以来,县司法局针对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行政合同等共提出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18条。同时,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各乡(镇)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已实现法律顾问配备率100%。三是深化动态清理,形成规文清单。县政府办印发《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征求意见的函》,共梳理出以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2份(废止53份、现行有效39份),将在6月底前完成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甄别和清理工作,形成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二、强化“监督引擎”,多措并举规范执法
一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月21日,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开展第一季度行政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与交叉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主要行政执法单位,重点围绕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柔性执法情况开展检查,并对案卷进行点评,纠正错误,分享经验,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调研。县委依法治县办、编办先后开展清理农村违法建筑、违法电鱼行政执法等专题调研,主要针对乡(镇)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进行研讨,并邀请县直有关单位到场,现场进行执法指导。三是强化考评督察,推进创建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召开全县述法评议会,采用现场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述法实效。
三、升级“矛调引擎”,多元解纷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覆盖,尤其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等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二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推进“全国助残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爱眼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治宣传服务,逐步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减少矛盾纠纷。三是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注重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04件,其中公调对接48件、诉调对接18件、访调对接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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