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坂面司法所“四促”做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4-05-11 16:29

为做好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因酒驾醉驾导致重新犯罪,近期,尤溪县司法局坂面司法所以“四促”形式做好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

强化协调促帮扶。结合所务会对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专人与道安办、派出所沟通协调,适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公益活动,有效推进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开展。

集中教育促警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专题开展严禁酒驾醉驾法治警示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酒驾醉驾量刑标准和犯罪成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期间因醉驾而撤销缓刑的典型案例,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真正从思想上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交通劝导促普法。协同道安办及派出所民警组织涉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普法活动,通过对不佩戴头盔、违规安装遮阳篷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普及酒驾醉驾的危害,呼吁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强化监管促遵守。结合节假日排查走访和节日值守,做好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的提醒教育谈话,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严禁酒驾醉驾的警钟。同时,通过社区矫正微信群发布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注意事项,重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筑牢节日期间严禁酒驾醉驾防线。(尤溪县司法局  何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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