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司法局“三学结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4-08-30 12:06

  为进一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防范意识,近日,尤溪县司法局“三学结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干部职工“带头学”

  西城、八字桥等司法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宣传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通过逐条学习,充分发挥干部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干部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城关司法所采取集中辅导、个别帮带等方式,组织“法律明白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民间借贷、农村赌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打击有组织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讲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引导 “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好帮手”。

  线上线下“广泛学”

  线下,中仙、坂面、新阳等司法所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利用圩日设摊宣传、走村入户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本地话”为群众讲解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深远意义、有组织犯罪的定义以及“软暴力”等基本常识,并向群众发放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资料,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有组织犯罪的行为及线索,共同建设平安尤溪。同时,通过在各村居重点位置悬挂横幅、LED屏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线上,洋中、西城等司法所采用“互联网+普法”模式,借助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监督群”等平台,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普法宣传无死角、全覆盖,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学”

  梅仙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重点从立法意义、法律定义、坚持原则及6大亮点等方面详细解读。学习过程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分享自己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和看法,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防范和抵制有组织犯罪,远离有组织犯罪。

  下一步,尤溪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提高宣传效能,延伸宣传触角,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建设平安尤溪、法治尤溪奠定坚实的基础。(尤溪县司法局 曾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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