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基层司法所:锦旗下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1-07-23 17:49

  近日,尤溪县中仙乡村民郑某将裱有“依法调解办实事、心系百姓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中仙司法所,感谢黄明秀所长为其调解纠纷。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2018年初,郑某在中仙乡苏峰村小坅新垅头建有3口鱼塘,年可收入10余万元。2021年5月18日,一场暴雨把郑某的鱼塘冲毁,主要原因是2020年12月修复新垅头溪口水泥路段的工程队随意将废旧水泥路渣土堆放在鱼塘的上方,受暴雨影响渣土直接冲到鱼塘中,导致鱼塘溃堤,3口鱼塘中的鱼全部被冲走,造成郑某直接经济损失。郑某多次找施工队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

  无奈之下,郑某到中仙司法所申请调解。为做好调解工作,司法所所长黄明秀同专职调解员通过实地测量鱼塘原有面积、走访多家卖鱼商家了解郑某往年成鱼的销售情况及当年度的各类成鱼价格、咨询畜牧水产站了解每亩鱼塘正常的鱼种搭配比例和放养量,从而计算出郑某的大概损失情况。同时咨询公路站详细了解736县道公路板块修复的设计、施工等情况,了解到施工队未按照施工设计要求,存在将建筑废料随意堆放的不规范行为,是鱼塘被损毁的主要诱因。做足前期工作后,黄明秀所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几经斡旋、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施工方支付给郑某赔偿款6.1万元。

  黄明秀所长表示,锦旗虽轻但责任重大,它代表着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满意、感恩,也是中仙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初心和使命,今后尤溪县中仙司法所将继续以人民满意为动力,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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