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突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热潮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0-08-06 17:32

  《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工作部署和省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立足实际、精准发力,抓好“三突出”在全市掀起《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突出学法主体。以领导干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对象三类群体为重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召开集体学法专题会议,局分管领导带领参会人员逐条认真研读《社区矫正法》全文,了解社区矫正立法的目的和意义,熟悉掌握社区矫正机构、人员、职责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重点内容,并结合本地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在充分结合疫情期间“线上+线下”学习教育,将《社区矫正法》的学习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进行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观念,牢固树立其社区矫正意识。

  突出地方特色。各地结合本地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宣传《社区矫正法》,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与本地传统文化相融合。例如,三明市司法局利用线上微信媒介、有奖趣味竞答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区矫正法》;永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做客永安人民广播电台“平安永安·法治进行时”栏目,上线直播宣传《社区矫正法》,以线上直播互动的方式向广大听众及观众朋友讲解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并以有奖问答、与观众互动等形式同热心听众电话连线开展法律知识问答;沙县通过沙溪之声995广播电台《法治园地》节目播放社区矫正专题音频和沙县新闻综合频道播放“依法监管 科学矫正”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传播《社区矫正法》;泰宁县在红军街、宁化县在客家文化广场开展社区矫正法摆摊设点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法治宣传栏、LED字幕宣传等多形式进行社区矫正法宣传。大田县屏山乡组织“南音”普法队、广平镇组织“组织孝道”普法队深入乡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区矫正法》,达到良好的效果。

  突出规范执法。一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将《社区矫正法》宣传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县两级通过实地检查、会上通报等形式,交流经验,解决困难,推动工作;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要求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专门投入经费,为“社区矫正宣传月”贯彻工作提供强大经费保障;三是落实配套建设。配备配齐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设备及宣传设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履行。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作用,推进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社区矫正法宣传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社区服务和教育帮扶基地建设,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相关保障措施。(郑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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