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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乡村法治新格局——明溪县夏阳乡新坊村“法律脱贫”记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1-02-05 08:55 浏览量: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

  明溪县夏阳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三项举措”,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乡村法治建设新举措,激活乡村治理效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法治新格局。2018年、2019年新坊村获评“六无村”。

  一是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领作用,提升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托“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省财政厅驻夏阳乡新坊村第一书记陈伦毅及村书记卢土根为“法治带头人”,以村两委干部和各村民小组长为“法律明白人”,通过集中培训、入户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将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观念传递给每一位村民。同时,发挥队伍“人熟、地熟、事熟”和法律知识熟悉的特点,在村里带头调解矛盾纠纷,延伸“枫桥经验”作法,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为主要成员的新坊调委会获评明溪县级金牌调委会,1人获评县级金牌调解员。新坊调委会成立以来,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2件,其中涉及群体性纠纷2起29人,重大纠纷1件涉及金额30余万元,村内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二是开展“法律扶贫”工程,精准对接村民法治需求,涵养村民法律意识。新坊村原来是个贫困村,不仅村财困难,村民法律意识也普遍淡薄。第一书记陈伦毅认为,贫困村脱帽也绝不能忘了“法律脱贫”。而法律脱贫首先要涵养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法治宣传阵地必不可少。陈书记与村两委通过跑部门、走单位,筹集法治基地建设资金,反复斟酌、讨论选定地址,并解决拆迁难题。

  为解决村民“不理解”,陈书记与村两委一次次上门、一次次苦口婆心,与村民协商、劝导、做思想工作,历时近两年时间终于将新坊村本点及土岭小组两处脏、乱、差的环境建成法治公园,占地面积达4000平方。

  法治公园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村民普及最新的法律知识,还为村民茶余饭后提供休闲娱乐好去处,附近村民及过路邻村村民对此赞不绝口。

  为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还在两处法治公园设立了“村民说事评理”点,组织法律明白人及乡贤对村里发生的土地流转、邻里纠纷、婚姻赡养等各类纠纷进行说事评理,不断从思想上给新坊村民开展“法律脱贫”。

  同时,结合司法局“法律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下发“法治扶贫调查问卷”,精准了解和掌握贫困户法律需求,完成“一户一档”建档立卡。并通过在村居政务公开栏公开法律扶贫对接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结合入户走访工作将法律服务精准扶贫“连心卡”逐一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实现覆盖率达100%,确保贫困户法律需求得到第一时间满足。

  三是开展“一十百”活动,打通守法用法的“最后一公里”,推进乡村法治振兴。“一”是调解一个案件,即每位法治带头人及法律明白人每年至少调解一个案件,通过现身说法起到以案释法的作用。“十”是挂包联系十个家庭。挂包责任人对挂包帮扶的十个家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生活困难予以解答,落实或指导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百”是法律宣传教育效果惠及百人。

  通过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引导找法、说事评理、法律宣传等方式,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做到化解一个矛盾纠纷案件,教育百人的宣传效果,促进了新坊村文明村风建设及村内家庭和谐。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只有依靠法治为各项事业保驾护航,形成了公正清明秩序的乡村才更美。“三项举措”犹如一把金钥匙打开了乡村法治建设新思路,各项工作落实以来,获得群众一致好评,进一步提升新坊村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鑫书、朱显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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